台灣文學作家系列

  陳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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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雪,台灣台中縣人,1970年生,畢業於中央大學中文系。陳雪從小就是愛幻想的女孩,小時候家裡賣衣服,陳雪被迫要去照顧店舖。對於孩子來講,看店是很無聊的,有時候一整個晚上都沒有客人也不能離開。這種無聊時刻,陳雪會對著路人幻想各式各樣的事情。有時候,陳雪把來買東西的婦人幻想成是自己失散多年的母親;有時候,她也編造一些愛情故事,在幻想中,可以解除看店的無聊和寂寞。到了十九歲那年,陳雪的精神狀況不是很好,晚上常常睡不著,她就利用晚上的時間寫小說,小說寫出來之後給朋友看,大家評價都不錯,陳雪就此展開她的創作之路。

陳雪大部份作品專注於女同性戀者的描繪,她經常在小說中以第一人稱陳述女性同志的思想和行為,透過故事情節,陳雪表達著這樣的看法:同性戀本身是無可厚非的,同性戀的不幸在於:把異性戀當作唯一標準愛情的正統道德文化強行把人類的羞恥感加在同性戀者身上,而使同性戀者長期處於被遮蔽和異化的尷尬處境。從這個觀點出發,陳雪的小說著力經營在異性戀主流社會中的女同性戀次文化。她的作品有《惡女書》、《夢遊1994》、《惡魔的女兒》等。
 
蝴蝶的記號

前言:
「蝴蝶的記號」是陳雪所寫的第一篇女同志小說,故事的主人翁蝴蝶是一個家世良好,成長順遂,丈夫體貼,有一個幼兒的老師,按照世俗標準,她是一個幸福的女人。可是,在蝴蝶內心深處,卻有無法言說的苦悶,因為,她是一個同性戀者。蝴蝶內心同性愛情的甦醒,使她和阿葉陷入苦戀,可是,這段愛情是不被祝福的,蝴蝶的丈夫阿明更不能容忍妻子的背叛。小說中,陳雪用阿明的盛怒表達出一般人對同性戀者的看法。

內文:
第十天晚上阿明回來了。

他抱著孩子,人整整瘦了一圈,鬍子都沒刮頭髮很亂,那時我正和阿葉在吃飯,他看了阿葉一眼,把孩子交給我,冷冷地說

──她就是妳要離婚的理由嗎?你自己考慮清楚,要離婚還是要孩子,我是不可能讓我們的孩子給同性戀養的,那她長大不會變同性戀嗎?況且,妳們拿什麼養她?一個是小太妹,另一個搞不好連書都教不成,要我的孩子跟妳們去流浪,做夢!

話一說完,他又把孩子搶走。

──同性戀又怎樣?孩子不是你一個人的!我做牛做馬也會養活她!

我大叫著。為什麼這樣說呢?阿葉不是小太妹,難道同性戀就沒資格當母親跟老師嗎?憑什麼這樣呢?

妳跟她滾吧!有本事妳們自己生啊,有話妳等著跟法官說吧,現在妳不想離婚也由不得妳了,我不會要妳這種妖怪做老婆的,滾吧!明天我的律師會去找妳,錢跟房子妳一樣也別想要。是先背叛我的,別怪我無情。
他一怒之下把我跟阿葉趕出去。


(台灣的酷兒文學)在台灣,描寫同性戀者的小說成為一幅很獨特也很吸引人的風景,例如白先勇的「孽子」,朱天文的「荒人手記」,邱妙津的「鱷魚手記」都是名著。到了20世紀90年代之後,台灣新一代描寫同性戀者的作家紀大偉、洪凌、陳雪等人展現出更開放的風姿,他們采取了一種囂張活潑,帶有魔幻現實主義的敘事策略,,以「新感官」的書寫方式對於傳統的道德文化進行了戲謔與嘲弄。他們把同性戀者稱為「酷兒」,對傳統指稱同性戀者的「玻璃」、「同志」等稱呼棄之不用。「酷兒」來自英文「queer」的譯音。在西方社會,「queer」指同性戀者,含有「怪胎」的意思,帶有很濃厚的貶仰色彩。但是,在被翻譯成「酷兒」之後,貶仰的色彩已經完全消失了。在現代華語中,「酷」很明顯的是一個具有褒揚意味的名稱,「酷」來自英文的「cool」,一般來說,在形容一個人長得很帥很有個性的時候,年輕人會說他很「酷」。因此,「酷兒」就成為一個很時髦很有個性的名辭。「酷兒文學」是一種強調差異和傾向於創造新辭的「反傳統」文學,它和同志文學有個不一樣的地方是:它有比較強的懷疑主義傾向,比較會去挑戰、挑逗同志文學裡頭的常規。酷兒文學除了描寫同性戀者的根本之外,在表現上,經常會有一些奇怪的、鬼靈精的態度和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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