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社會在過去二十多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急遽的變遷,和自主性婦女運動的蓬勃推展,婦女的處境有很大的改變,傳統的男女性別角色的扮演也面臨許多挑戰。隨著社會的進步,及女性教育程度的提高、與經濟的獨立自主,眾所期待新的兩性平等社會似乎已逐漸形成。然而,性暴力、婚姻暴力的時有所聞,以及工作上的男女不平等對待、女性貧窮化....等問題,卻仍在在顯示台灣婦女人權還未見落實,婦女處境猶待改善。
從世界婦女人權運動的軌跡來看,婦女人權其實就是一種社會及政治人權運動,既要「增強女性權力」也要落實反性別歧視、建構性別平等,同時也要促進女性的社會經濟發展能力,確保婦女的社會經濟權,將婦女整合於社會主流中。而「婦女人權」不只是主張公領域的人權,還包括私領域範疇;「婦女人權」不只堅持公領域的「政治」和「公民」權利,尤其包括私領域的「家庭」權利主張,而這往往也是最被忽視的。
本集節目,我們特別邀請1993年引發台灣社會譁然,並為女權團體群起聲援的「鄧如雯殺惡夫自保案」的辯護律師、長年投身於婦女相關議題的研究,對於女性法律權益的爭取與兩性平權法案的推動深具貢獻,現任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負責人的王如玄女士,和我們一起談談:女性議題價值的基本認定,及她個人長期關懷台灣婦女、家庭及相關弱勢等社會公共議題的所思所想、與所得和不及。

女性主義理論涉及的問題層面很廣,相同的議題在不同的文化、社會現實中,其標準程度的界定或未必相同。本集節目我們接續邀請長期參與台灣婦女人權立法、修法,或從事司法告訴、辯護的王如玄律師,和我們一起談談:如何總結台灣這些年來,整體婦女人權的進展,並前瞻二十一世紀台灣迫切努力的婦女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