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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真正成為一個言論自由國家,要從廢除刑法100條開始。刑法100條當中,對於「意圖叛亂者」處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許多的黨外人士都因為這項條文而被判入獄。因而當時廢除刑法100條成為知識分子和在野人士的重要訴求。
1991年,台灣知識分子和社運界團體發起了「100行動聯盟」,目的就是主張廢除刑法100條。當時初步的目標,是選定國慶日當天要進行「反閱兵」,口號就是「反閱兵、廢惡法」。然而在國家慶典當中展開「反閱兵」的行動,雖然能夠清楚的突顯目的,但也容易被政府當局視為嚴重的挑釁,而被鎮壓。所以100行動聯盟決定在當天堅守「愛與非暴力」的原則,就算遭受警察單位的暴力毆打,也要忍受犧牲。當天,走上街頭的民眾,沒有失控的肢體暴力,也沒有太過情緒化的負面言詞,只是靜坐陳情,而當時鼓舞士氣的最好方式就是唱歌,因此廢除刑法100條的理性訴求,能夠清楚且完整的被呈現出來。

「非武力抗爭」是一種集體力量的展現,最後雖然刑法100條並未完全廢除,但是在條文內容上做了很大的修正,過去只要是有意圖叛亂,並採取行動者,就算是犯了法,而後這個條文被修正為,採用「武力」或「暴力」的行動者,才構成犯罪條件。這對於台灣人民言論自由的保障,有極大的貢獻。
100行動聯盟是當時台灣第一個排除政治人物參與的運動,陳師孟是這個組織的主要發起人之一。他來自於一個忠貞國民黨員的家庭,祖父曾經擔任蔣介石的智囊團,父親則是一個忠厚的農家子弟,對政治完全不過問,而陳師孟的生長環境讓他對於身分認同有別於家中長輩們的想法,「節錄」,今天陳師孟將與我們分享他對於台灣這塊土地的感情,以及回溯當時主張廢除刑法100條的整個歷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