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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醫院當中有許多非正式的人員,我們稱他們為義工或是志工,而醫院也都很歡迎社會大專人士投入志工的行列。
醫院的志工工作必須經過一定的程序與訓練,以長庚醫院為例,志工隊分為大專志工隊與社會志工隊,前者必須年滿十八歲,而後者是要年滿二十歲的成年人
。其共同的條件是要有識字能力,每週要至少提供三小時的到院服務,並且要為期至少一年以上的時間。
除了以上的初步條件之外,還要經過醫院社工人員的面談,了解參與者的動機與想法,這當中包含了問卷調查以了解其專長與特色,以便日後在服務工作許可之下
,可以盡量配合其本身的特長來安排與發揮。面談之後才會開始進行新進志工人員的訓練課程,最後透過四次的見習活動,評鑑參與者的適任程度之後
,方可擔任正式的志工人員。
現今我們在法令上針對志工的服務訓練有些規定,主要區分為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基礎訓練是法定的訓練課程,包含觀念。必備的知識與法令,總長度約12小時
。另外針對醫院不同的特性及未來志工會擔任的服務角色,舉辦各種不同的特殊訓練課程。而當志工參與正式服務之後,也會有專屬的社工幹部人員擔任評量的工作
,原則上只要經過先前的訓練之後,都能夠順利的通過評量,絕對不是很難的考試。
以志工所碰觸到的工作內容,大約可分成幾類,第一類:門診服務,包含諮詢服務。方向指引。就醫流程的協助。器官捐贈的宣導服務…等等。第二類
:病探服務,甄選出較有經驗與社會歷練豐富的志工,進行對住院病患的關懷協助,降低病患住院後焦慮的感覺。第三類:宗教服務,在醫院中的佛堂與祈禱室作定點的服務
。第四類:社區服務,志工會定期關懷社區的獨居老人,或是義診服務的協助與子宮抹片檢查…等。第五類:圖書借閱服務,對外募捐書籍,對內管理借閱工作
。第六類:課業輔導,針對醫院的住院病童,提供課業上的輔導服務。
至於志工的管理部分,由於志工隊是屬於自發性的團體,因此隊中都有設立幹部,部分的事務是由幹部與隊員共同經營,而醫院的社工人員也會適時提供必要的協助。
就台灣目前來說,整體公益活動志願服務,是有慢慢發展與增加的趨勢,但是真正跟歐美國家所做的一些統計相比,還是有一段進步與成長的空間
,例如英美國家約有50%以上的人在一年當中曾參與過相關的公益活動,而台灣到目前為止約有25%的人口左右,因此歡迎各界有心加入醫院志工的人士
,可以注意醫院招募義工的時間(大約是每年的7。8月左右),共同發揮無私的愛,加入公益活動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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