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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語說「查某人,油菜命」,以前的女性是被當成油麻菜仔命,似乎女人在世就是要做到死,做到老。蔡振南演唱的「金包銀」,就唱出許多女性的心聲∼∼∼∼別人的性命是鑲金包銀,我們的性命是不值錢∼∼∼∼。這樣的情形一直到日本殖民的時代,都沒有改變,女性的地位一直都很低落,但是當台灣社會環境開始改變後,從農業社會邁入工業社會,女性的角色就不太一樣了,台語老歌
「孤女的願望」就訴說了女性當時對自己和社會對於女性的不平等的對待。
時代移動到了現代,現代的婦女運動在台灣的發展,是戒嚴前後的事情,1959年~1960年,台灣那時雖然也有婦女會、女青年會等,參加的人都以經濟情況比較好的女性為主。但到了1970年早期,呂秀蓮提出“新女性主義”,才掀起台灣婦女運動的第一波高潮,也才開始有稍多的人去關心社會中存在的男女不平等現象。由白冰冰所演唱的「21世紀查某人」就說出了對新女性的期待。
1982年由李元貞等人創立了“婦女新知雜誌社”。新知成立時,台灣仍處於戒嚴時期,成為當時唯一的婦運機構,因此,對所有婦女相關的議題做全方位的關注,並且扮演觀念及意識上的喚醒和教育的角色。1987
年解嚴之後,社會上出現更多的,關注不同主題或專以婦運為主旨的專業性的婦女團體。這些團體在從事傳統的服務和救助性的工作外,更積極的參與政治,藉著推動相關法律的修改及制定以及監督政府政策,尋求改善婦女在台灣的地位。
思相枝會客室─尤美女律師
尤美女,台灣大學法學研究所碩士,同時也是德國法蘭克福大學博士後選人,職業律師,不僅是促成「男女工作平等法」的專案召集人和起草人,也是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和婦女新知基金會幹事和前董事長,她在婦女運動的領域已經從事了二十多年。
尤美女:台灣的現代婦女運動該追溯至呂秀蓮提出的新女性主義
若要說到現代的婦女運動,應該是從副總統呂秀蓮女士的「新女性主義」開始,時間是1972年。她那時第一次提出台灣女性在法律上的地位,當時在講這個主張的時候,其實台灣的社會對於這個主張感覺都是妳到底在說什麼?女性有什麼地位?女性只有義務,談什麼法律地位,都覺得呂秀蓮是在妖言惑眾,她雖然提出了這個新女性主義,她也開始用自己的力量,開一個「保護妳」專線和拓荒者雜誌社,但那時台灣算是戒嚴的時期,因為「美麗島事件」呂秀蓮後來就被關了起來,直到了1982年,雜誌「婦女新知」開始興起,並運用雜誌社的影響力,開始檢討台灣這個婦女在歷史上的地位到底是什麼,在中國社會中婦女的地位到底怎麼樣?這個文化對女性到底是菁華還是不好的。透過了「婦女新知」檢討對政治、歷史、經濟、法律。到了解嚴之後,婦女團體可以開始結社,婦女運動才開始真正的蓬勃發展。
戒嚴時期的台灣女性政治地位
雖然有投票權,但婦女那時候還是扮演著一個賢妻良母的角色,整個國家都在想要怎麼反攻大陸,所以每年婦女節時,就只有去看看孤兒和為軍人縫征衣,準備反攻大陸,其實那時婦女的地位都是在配合政府,所以當時幾乎沒有婦女意識覺醒的問題。在戒嚴的時間,婦女團體就只有婦女會和婦聯會,是由蔣介石的太太蔣宋美齡去組成這些婦女會或婦聯會,表面上是為婦女,其實大多都是在配合政府的政策。後來「婦女新知」雜誌在1982年成立之後,在社會上仍舊是個弱勢團體,因為第一個原因,沒有辦法變成一個婦女團體,第二,他們只是擁有一家雜誌社的力量,但是每年他們會運用38婦女節那天發聲,因此,到了解嚴後,很多婦女思想活動就是由婦女新知開始的。
當時的雜誌社,政府都會派人調查,關心並注意雜誌的內容,在他們看來這個婦女新知,其實沒辦法作什麼壞事情,例如叛國之類的。因此,他們只是來看看調查,所以那時候的開創人李元貞每年只要到調查時間,就要開始和政府官員應酬,不然早就被解散了,因為在戒嚴時間,是沒有辦法集會的,只要被冠上一個非法集會就可以將人捉去關了,美麗島事件就是非常明顯的例子。
「婦女新知」主要的方向就是婦女意識覺醒
「婦女新知」透過雜誌社,提供有關婦女人身安全的專題,例如性騷擾,因此有幾年曾提出「人身安全年」、「婦女參政年」等議題。我們發現到為什麼婦女的地位如此低,這是因為所有的法律都沒有所謂對婦女的保障,我們婦女如果都不去關心這些事務,不去參與公共事務的時候,永遠就是男人去作決定,女人去執行,女人執行了之後又被嫌,常有是男人決定錯誤時,反怪女人執行不利,因此婦女應該要開始對這些公共事務去作參與,其實政治用廣義的角度去看,它不是只有競選而已,其實它包括了周遭公共事務的關心、參與和決策。
戒嚴時期婦女新知雜誌社,提出「婦女參政」的大膽主張
戒嚴時期在雜誌上提出的主張比較偏理論性處理,而且沒有作群眾運動,否則政府一定會干預。其實婦女保障名額在我們的憲法中1936年就有了,我們的所謂的婦女動運,是前人一波一波的推演努力而來的。說到中華民國的憲法是從大陸移植過來的,當國民黨還在大陸的時候,第一波的婦女運動為了爭取投票權,她們去攻擊議會,去大鬧議會並抗議,爭取婦女一定要有參政權和投票權;在日本時代也有很多人在關心公共事務,從戰後到政府到台灣,我們看到228事件,大部分被捉的人都是男性,但他們的家眷把他們的小孩養大,你會看到這些婦女的偉大;而在白色恐怖的時代,也有女性政治犯被構陷為匪碟,之後到了美麗島事件,像呂秀蓮和陳菊,這些人都被捉去關,其實說到這些過程,是有很多婦女都有參與的。
美麗島事件,是台灣婦女運動很大的展現,當時為美麗島作辯護的律師就是陳水扁總統,後來也是因為蓬萊島案被關,他的夫人吳淑珍女士也代代夫出征進入立法院問政。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從前的主權都掌握在男人的手上,由於當時她們是代夫出征的形象,所以剛開始她們沒有所謂的女性意識,而是以悲情、為了台灣的民主作為主要訴求。漸漸她們的女性意識興起,也做得愈來愈好,像葉菊蘭作立法委員時,她在婦女團體很多法律條文修改上有極大的貢獻,如兩性共同平等法的法規,所以其實我們來看婦女的參政一開始可能是悲情,但慢慢的主體性浮出水面後,她們表現可以說是可圈可點,因此,女性並不是能力問題而是欠缺栽培。
台灣女權演變一步一腳印
台灣在女權運動上的進步,可以從我們法律上的改革看得出來。從前的家暴案,警察會說那是家務事,而今日家庭暴力防治法已經通過了。另外,過去婦女被性侵害被強暴,人家都會說妳是因為半推半就,如今性侵害防治法也通過了;以前我們女性結婚都是要從夫姓,財產和小孩的擁有權也是丈夫的,現在的法律也作了修改,我們女性結婚之後,要住那裡是兩個人一起協調,另外在小孩子跟父親姓這個部分雖然還沒有修改,但是在姓名條例裡面的規定,如果雙方結婚之後擁有監護權的女性,有權力讓這個孩子跟她的姓,而且在監護權上是以小孩的利益作考量,不再是都歸父親。其實現在的案例中有80%都是將小孩的監護權判給母親,或許有人會說母親沒有經濟能力,這時可能就要父親的贍養費,當然在財產方面,離婚後的財產是一人一半,同時現在在懷孕工作時,女性再也不用辭去工作,而可以請所謂的產假;主管若是性騷擾,也有法律來保障婦女的人身安全。所以這個部分是台灣很明顯的進步。像一些更大的指標性,例如女性經濟地位的提升,政治上的地位,如副總統呂秀蓮就是女性,部會內閣首長也有很多是女性成員這就是生活方式及觀念的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