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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審議青年基本法 教長盼青年權益獲保障

2025-08-14 11:41(08-14 11:55更新)
撰稿編輯:楊雨青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4日審查青年基本法草案,
教育部長鄭英耀(前右3)與青年發展署署長陳雪玉
(前右2)等人列席。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4日審查青年基本法草案, 教育部長鄭英耀(前右3)與青年發展署署長陳雪玉 (前右2)等人列席。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14)審議「青年基本法」草案,教育部長鄭英耀在會前表示,青年是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這項法案審議就代表政府對青年權益的重視。至於關於年齡定義等不同意見,他都予以尊重。

「青年基本法」草案14日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逐條審查。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青年是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政府也十分重視年輕人在學習、結婚育兒、創業以及確保公民權益等各面向。

對於這次修法,鄭英耀表示之前已在北、中、南等各地召開多場地方座談、公聽會,收集各種意見。針對各界對於青年年齡的定義等條文內容仍有不同看法,他認為可以先以政院版為主,之後依據不同法令規定再調整。鄭英耀:『(原音)就這次青年基本法裡,雖然我們定義從18歲到35歲,但是裡邊同一條文裡當其他法令或相關規範裡,如果有其他年齡規範,比如有的地方有15歲或者18歲到45歲,我們也都從其法令或相關規定給予尊重。』

民眾黨團也舉行記者會,強調民眾黨一直與青年站在一起,因此希望青年定義的年齡能從16歲就開始,並且要求落實18歲公民權,以進一步維護青年權益。

立法院外則有包括時代力量、台灣基進、綠黨、小歐盟、世代共好等政黨與團體呼籲「青年基本法」盡速完成立法,確保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法制化,讓青年的聲音不只是陪襯,而是制度性參與;另外也要求要在行政院下設立跨部會的青年事務主管機關,才能更全面解決青年問題。他們認為「青年基本法」的制定是對青年世代的態度跟承諾,這樣才能讓國家走向更平等、更有希望的未來。(編輯:鍾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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