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遭質疑 蔣萬安:調整防災思維「防颱整備日」備戰
台南地檢署偵辦民進黨立委林宜瑾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案,今天(9日)偵結起訴林宜瑾、黃姓服務處主任、黃姓助理等3人。檢方指出,因林宜瑾自白並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將建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減輕其刑。
台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自2009年至2024年間,歷任台南縣議員、市議員與立法委員期間,多次利用職務機會,以虛偽不實之公費助理名冊及公費助理相關費用申請文書,詐取台南縣議會、台南市議會及立法院公費助理相關費用總計新台幣1,412萬7,388元。
南檢指出,本案經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彭盛智(現為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王宇承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偵辦後,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對林宜瑾等人提起公訴。
不過,南檢也表示,因林宜瑾在偵查中自白,並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財物,將建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減輕其刑。(編輯:陳士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