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空服員抱病上班不幸離世,引發批評,儘管公司高層鞠躬道歉、承諾檢討,但效力似乎不彰。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30日)邀集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台大癌醫公會及台灣鐵路產業工會等勞工團體一同赴勞動部抗議,呼籲政府修勞基法,真正保障勞工病假權與健康安全。
『(抗議口號)生命無價,請假無罪!』長榮航空一名空服員日前抱病上班,最後不幸離世,長榮航空高層對外鞠躬道歉,承諾改革請假制度,原以為人命能換來改革,但長榮航空空服員30日到勞動部前抗議,批評公司只是想用時間換取空間,拖過社會檢視的時間。
現任長榮空服員、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常務理事林昱嘉指出,公司推託年底會調整制度,11月開始適用新的考績標準,但空服員們都不知道新的標準為何,讓空服員一樣害怕請假。
華航空服員、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張書元也指出,事件發生後,勞動部說跟六大國籍航空達成共識,病假不扣考績,但顯然只是開假會議、發假共識,如果勞動部辦不到,還有誰能辦得到?
一同聲援的還有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卓宜鋒及台大癌醫公會常務理事潘泓甫。卓宜鋒表示,不管是空服員或是護理人員,都是高度專業、高風險的工作,他們的疲勞都會直接影響到飛安或病人安全,但都沒有輕鬆請假的權利。她說:『(原音)我們也有同事在備孕,只是想要換到白班去調養身體,主管竟然說「你難道不知道護理人員是要輪班的嗎?你已經懷孕了嗎?如果你懷孕了才要給你換。」這是什麼話?這一切的荒謬都是因為法規太過軟弱,我們法規沒有強制地要求企業配置足夠的備援能力。』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監事會召集人李瀅指出,勞動部的會議共識無法約束長榮航空甚至一般企業,所以應該修勞基法,包括病假30天內應有一定天數被保障,雇主不能因員工請病假而施以不利待遇。不利待遇也不能只限於取消全勤獎金,且應該明定不利待遇的樣態,如考績、班表、升遷、權利剝奪等。
李瀅也說,公務員已享有3天身心調適假,且不需要請假理由;而台灣勞工請病假、特休、甚至天災不出勤都被百般刁難,還要想盡辦法證明自己「真的有病」,難道台灣的勞工是二等公民?她呼籲勞動部既然考慮修法,就要把法修好,不要將細節都推給勞資協商。
勞動部則回應表示已正在進行強化保障勞工「病假權」法制評估作業及相關配套,以確保勞工在友善請假環境下,健康權受到保障。為求周延,相關規定的研商過程將徵詢勞雇團體的建議與想法。(編輯:鍾錦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