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工與低薪的問題一直是廠商與勞工所關心的重要議題,政府也希望可以對於勞動力短缺與低薪問題提出改善方案,但是,隨著人口結構的改變,在少子化與高齡化並存的未來,缺工議題更是各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挑戰。就低薪的問題而言,台灣社會目前也面臨教育、醫護與長照等許多行業因為薪資偏低與工作環境友善程度低而產生人力不足的挑戰。事實上,勞動力短缺與低薪只是從價格與數量的不同討論面向所產生的結論,低薪與缺工問題實難以分開討論的。
在10月30日,行政院院會為改善產業反映勞動力不足及國人低薪問題,通過勞動部提出「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在「本勞權益優先」、「強化人力素質」、「擴大用人留才」及「強化政府效能」四大原則下,規劃四大方案,四大方案之一為「製造業加薪本國勞工增加移工名額」。勞動部引用國發會的推估指出,2040年工作年齡人口(15-64歲)會驟減300萬人(中推估),2030年製造業人力需求平均每年增加1.9萬人;住宿及餐飲業平均增加1.3萬人,政府要強調的應是,未來勞動力短缺是無可避免的。因此,政府希望可以引進外國勞動力來減緩本國勞動力減少對經濟成長的衝擊。
加薪2000元的合理性需要審慎思考
就製造業加薪本國勞工增加外國移工名額而言,勞動力發展署希望藉由運用核配移工名額給與誘因,以鼓勵業者為本國勞工加薪。目前提出的做法為,若雇主為本國勞工加薪2000元就可以多一位移工的名額,最高增加10%的移工配額,移工人數占總員工人數的上限由40%增加至45%。上述的方案僅是初步的政策方向,仍需經過法規修改,才可以執行。但是,這樣的作法是否真的可以維護本國勞工的權益與促進產業的發展,進而帶動經濟成長,仍有討論的空間。
首先,就維護本國勞動權益而言,若同樣工作內容的「新聘」本國受雇勞工的薪資與外國移工的薪資差距超過2000元,則政府讓廠商只要為本國勞動加薪就可以聘用一位外籍移工的作法,就有進一步調整的必要。當然,新聘員工的薪資必須要是可以「聘得到」的薪資,而非廠商自行開出最低工資加2000元的薪資。若本國新聘員工需要最低工資加5000元才可以聘到,則政府只要求2000元本國勞工加薪的做法,對廠商而言就有套利的空間,故政府應該往上調整加薪的幅度,才可以達到本勞權益優先的目標。
其次,本國勞工的定義非常廣泛,若是高薪勞工加薪而非薪資最低的勞工加薪,則本勞加薪就可聘用外籍移工的做法,對於受外籍移工衝擊最大的本勞權益改善將沒有幫助。即使按照經濟部對「基層勞工」的定義,基層勞工的薪資目前為最低薪資的兩倍以上,因此,政府對於加薪的幅度以及加薪的對象仍應充分討論,以達到保護本國勞工權益的目標。
擴大移工引入對國內社會的影響更大 就業安定費應有調高的必要
再者,若政府放寬跨國勞動力的引進限制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產業缺工的問題,則政府也應該同時思考更多移工的引入對台灣社會的影響。由於目前台灣不同產業的發展差異甚大,因此,許多廠商均會面對外籍移工逃逸的問題,甚至家事移工也會跳槽去當非法的產業移工,當外籍移工人數愈多時,逃逸外勞的問題可能會愈大,若此,則跨大引進移工對社會的外部影響效果(externality)愈大,因此,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5條規定的一般製造業每月2000元的就業安定費是否有調漲的必要,政府應該嚴肅面對。
最後,維護本勞權益的作法很多,除了幫本勞加薪外,政府在放寬外籍移工占總員工的人數上,除了放寬比重外,也必須注意企業的本國受雇人數有無提高,若一個企業的外籍移工人數占比達到上限,且本國受雇人數持續降低至法定比例,則這樣的政策就無法維護本國勞動權益,低薪的問題可能更嚴重,這樣的企業對本國經濟成長的貢獻也相當有限,甚至用了更多本國的資源,這是政府應該通盤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