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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修法加嚴光電設置環評標準 業者憂衍生融資風險 不利永續經營

2025-11-15 17:20(11-15 17:39更新)
撰稿編輯:謝佳興
立法院會14日審理地質法第5條條文修正草案,三讀後發言,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後中)率黨籍立委於發言台拉起布條,宣布光電3法修正通過。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會14日審理地質法第5條條文修正草案,三讀後發言,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後中)率黨籍立委於發言台拉起布條,宣布光電3法修正通過。

立法院三讀通過光電三法修正案,明定國家風景區、地質敏感區、重要濕地、山坡地、水面型系統等10類案場或具一定規模者,開發前應實施環評。七大光電協會指出,這將使案場開發被迫陷入漫長程序,讓綠電開發放緩,企業恐買不到綠電。有業者更強調,後續恐衍生銀行融資意願降低等風險,更不利光電產業永續經營。

立法院在14日院會三讀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法》、《發展觀光條例》及《地質法》等修正案,確定擴大並加嚴地面型及水面型光電增設規範,未來在國家風景區、地質敏感區、重要濕地、山坡地、水面型系統等10類「高敏感度區域」設置光電案場一律都要環評,且只要裝置容量超過10MW,或累積開發面積超過5公頃,就須依法啟動環評程序。

七大光電協會回應,表示在多方意見未能充分納入的情況下通過修法,恐導致執行標準不一、行政量能過載,增加政策落地風險,最終不利於環境保護與能源轉型,且影響9成5守法業者。

七大光電協會表示,未來大量案場恐被迫進入漫長程序,綠電新增量勢必放緩,企業買不到綠電或被迫承擔高成本綠電,進而造成半導體及AI(人工智慧)產業的綠電需求難以滿足、出口製造業RE100承諾履行風險升高、外資對台灣能源穩定性的疑慮增加。

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創會理事長、寶晶能源董事長蔡佳晋指出,強制環評的結果除了拉長開發期,更長遠的隱憂是開發不確定性大增,將影響銀行融資意願,不利光電業永續經營。他說:『(原音)現在問題最大是銀行,這幾年光電這樣子被攻擊,你內部風險一定會影響嘛,再加上有幾家光電業者可能時間拖太久了,財力沒那麼好,也陸續發生一些財務上的問題、積欠,銀行才賺1%、2%的利潤,冒這麼大風險,他就不大願意去做。這個問題牽涉的範圍不是大家只有講的環評這麼簡單,就是整個你拉長,你財務模型估不出來,你的財務模型怎麼估得出來未來幾年的發電?這個是最大的問題。』

七大光電協會強調他們支持環境保護、願意遵循新制度,但政府須正視綠電放緩、成本墊高與產業鏈風險,並提出明確可行的配套,確保台灣能源轉型與科技產業競爭力不因制度落差而倒退。

經濟部指出,修法未考量不同光電案場的實務差異,一致性要求進行環評程序,將造成合法光電廠商遭受重擊、偏遠或農漁村自用光電設置受影響、出口廠商取得綠電延宕、國家淨零時程被拖累等四輸局面,經濟部呼籲各界以理性、科學方式討論能源政策。(編輯:鍾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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