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1 13:44(12-01 14:32更新)
作者:張寧
香港大埔宏福苑沖天大火,43小時奪走最少128條性命。願逝者安息;願傷者康復。最重要的是:希望有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調查,讓一切水落石出,避免慘劇再次發生⋯⋯
災難發生後,比較大的爭議是竹棚是否火勢蔓延的最大原因。我非相關的專業人士,難以權威地一鎚定音。但觀乎災後,火勢完全被撲滅,外牆上的竹棚整體結構仍相當完整。邏輯上,質疑竹棚的耐火性、阻燃性,明顯有點站不住腳。
火勢蔓延如此之快,我想到的三件事:
八座大廈同時「開膛破肚」施工 違反行之多年的潛規則
在我仍住在香港的時候,經常會有不同的大型屋苑進行翻新工程。正常情況下,都會以「分批」形式進行。行內人士指,這樣作法是由於香港高樓密集,而且大樓之間距離相近。樓與樓之間距離往往不足40公尺。
業界早已有共識:此類大型屋苑外牆維修必須分區、分期、分階段進行,以免一旦失火形成「火燒連環」。
以宏福苑為例,整個屋苑共八座,每座樓高平均31層。八座之間最近僅約30公尺。起火的宏昌閣與旁邊的宏泰閣、宏盛閣亦只相距20公尺。
然而,總承建商為搶奪政府樓宇復修資助計劃截止前的巨額補貼,竟向屋宇署提交虛假分期施工計劃,實則八座同時拆窗、拆冷氣機架、燒焊搭棚。現場證據顯示,十一月初已全面開工,火花四濺,監管部門雖曾兩度口頭警告,卻無即時勒令停工,終釀成不可挽回之禍。
棚網的合格證明是用雞腿換的嗎?
要防患於未燃,竹棚外圍所披的「施工網」(俗稱「棚網」)的阻燃性成了第一道防火關卡。根據屋宇署《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中有明確規定,所有建築物外牆棚網必須具備阻燃特性,並符合認可標準。而今次宏福苑工程所用的棚網,是來自一間位於東莞的工廠,證書上寫得清清楚楚「BS 476 Part 7阻燃測試合格」。
但災後消防處以及獨立實驗室抽驗現場殘餘棚網,發現實際燃點火測試只燒了 8秒就全面起火,遠低於標準要求的「火焰不蔓延」。換句話說,證書合格,實物完全不達標。季候風一吹,一切一發不可收拾。
整個工程造價3億3千萬港元(折合新台幣約13億),卻為省下大約400萬港元,用上劣質,沒泡浸過藥水、缺乏阻燃性的「阻燃施工網」⋯⋯這400萬換過百條性命,花得安樂嗎?
冷氣機位與易燃封窗物料人為製造「垂直煙囪」
承建商為節省成本,將原設計的金屬冷氣機架全部拆除,改以廉價發泡膠及鋁條封窗。此做法早已違反《建築物條例》對耐火結構的要求,卻因成本較正規物料低近八成,多年來淪為業界潛規則。火警發生當日,火舌沿發泡膠直竄三十一層,每層冷氣機位成為助燃缺口。消防處事後模擬顯示,若保留金屬機架及石棉隔熱層,火勢蔓延速度至少減慢三成,足以讓更多居民逃生。
總結而言,這場大火並非天災,而是人禍──假證書、違規同時施工、最廉價易燃物料、監管失守,一環扣一環,將整片屋苑變成死亡陷阱。一百二十八條人命,背後是建商對法規的藐視、對人命的冷漠,以及對暴利的貪婪。
大概十年前,啟晴邨鉛水事件震驚全港,明明承建商偷工減料,使用含鉛量嚴重超標的水管,導致數千居民長期飲用受污染食水,多人血液含鉛量超標,兒童健康尤其受損。然而最終調查結果,承建商高層無一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僅有幾名負責安裝的水喉匠被檢控,成為代罪羔羊。社會公義蕩然無存,輿論至今仍痛斥「大魚漏網,小魚受罪」。
如今宏福苑大火,牽涉八座大廈、逾千戶居民、一百二十八條人命,遠超啟晴邨事件之嚴重。若果調查最終又以「人手不足」「證據不足」「個別工人疏忽」草草收場,再次放生總承建商與決策高層,讓真正下達違規指令、壓價造假、罔顧人命的人逍遙法外,香港市民又怎能接受?(編輯:許嘉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