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新竹市政府向內政部提復職申請。高虹安今天(17日)說,已收到內政部的復職函,明天上午返回市府報到上班。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將高虹安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由於符合地方制度法的縣市長得復職規定,新竹市政府昨天向內政部提出高虹安復職申請。 高虹安下午表示,稍早新竹市府已收到內政部的准予復職回函,明天上午她會回到新竹市政府報到、開始上班,將過去對市民承諾的施政政見依序落實兌現。(編輯:沈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