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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赴陸擬修法採許可制 陸委會:回應社會期待

2025-12-26 17:32(12-26 18:38更新)
撰稿編輯:王照坤
陸委會表示,兩岸條例修正草案新增立委赴陸採取許可制,是「為了回應社會期待」 (央廣檔案/記者王照坤 攝)
圖片來源:採訪
陸委會表示,兩岸條例修正草案新增立委赴陸採取許可制,是「為了回應社會期待」 (央廣檔案/記者王照坤 攝)

行政院院會今天(26日)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立法委員前往中國也納入規範,必須先經政府審查許可之後才准前往,同時要求立委赴陸期間若有接觸中共黨政軍的話,返台後則有公開揭露的「誠實義務」。陸委會對此強調,草案新增立委赴陸採取許可制,是「為了回應社會期待」。

政府這次修訂兩岸條例針對公務人員與民選公職人員前往中國加強規範,草案內容雖多,但有3點值得注意,分別是「10職等、警監4階以下未涉密人員赴陸,須經所屬機關許可」、「立法委員赴陸前應經審查會審查許可」、「民選公職人員赴陸接觸中共黨政軍,返台時須提供時間、地點、事由、過程等資訊,由權責機關公開揭露」。

首先關於「10職等、警監4階以下未涉密人員赴陸,須經所屬機關許可」。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我方公務員或軍警人員赴陸遭中共有關部門留置盤查案件,從2023年至今可稽者共有17件,無法稽查件數可能更多,因此政府決定將現行兩岸條例裡的赴陸「同意」改為「許可」,目的「其實是在保護我們的公務員」。

關於「立法委員赴陸前應經審查會審查許可」。這是新增項目,現行條文沒有規定立委赴陸前要先被政府審查許可後才能前往,而修正草案納入立委的理由,梁文傑表示是為了回應社會期待,梁文傑說:『(原音)為了回應社會的期待,我們加入了立法委員赴陸的許可制。』

第三個值得注意的「民選公職人員赴陸接觸中共黨政軍,返台時須提供時間、地點、事由、過程等資訊,由權責機關公開揭露」。規範對象涵蓋立委、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等投票選出的公職人員,梁文傑表示,要求這些人公開揭露是賦予「誠實的義務」,因為他們都要再面對選舉,如果沒有誠實回報相關資訊,「一旦你在選舉時被人檢舉,或是選舉時丟出一張照片等等」,這就是所謂「誠實的義務」。

修正草案在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梁文傑坦言,不確定這次修法能否成功,因為立法院這一年來的狀況,讓任何國安法制的推動都會遇到很大障礙,可是即使會碰到障礙,行政部門也不能雙手一攤什麼都不管,「該推的還是要推」。

另外,台北市長蔣萬安預定28日前往上海出席「雙城論壇」,有媒體詢問是否建議蔣萬安應表達台灣對於共機擾台的立場,梁文傑回應指出,共機擾台幾乎已成常態,並引起台灣人民非常大反感,所以蔣萬安若在上海願意表達的話,一定會受到台灣人民的歡迎。(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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