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早報》報導,中國近期連續推出多項有關促進民政策與團結的相關法案,不僅明確要求全面推廣普通話,並警告阻礙使用國家通用語言者將面臨法律處分,還首度將民族事務政策與「總體國家安全觀」正式掛鉤,引發外界憂慮新疆、西藏與蒙古等少數民族地區恐再遭文化迫害風險。
報導指出,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完成《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法(草案)》第二次審議,並從即日起至1月25日開放公眾徵詢意見;另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進行25年來的首度修法也已在日前通過,預計自2026年元旦起施行。
根據中國全國人大在說明文件中指出,相關立法目的在於「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社會凝聚力與共享文化價值。相關立法機構強調,在多民族社會中,統一的通用語言將有助於國家統一、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
明定妨礙學習漢語將被處分
根據草案內容,新法要求在各領域全面推動普通話的使用,並明定學校及教育機構應以普通話作為基本教學語言,同時將語言推廣納入少數民族地區、農村及偏遠地區的經濟發展政策。
此外,報導還指出,新修訂後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則首次明確界定普通話為中國的「法定通用語言」,並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妨礙公民學習及使用國家通用語言」,違者可能面臨紀律處分或法律責任。法律也要求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等機構負責監督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民族團結法草案還納入「保護國家象徵尊嚴」的條文,涵蓋國旗、國歌與國徽,並強調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性,同時明確將民族事務政策置於「總體國家安全」框架之下。
由於這項修法正值國際社會持續關注中國少數民族政策之際,尤其是在西藏和新疆等地區,批評人士警告說,這些政策有可能侵蝕當地的語言和文化。
修法疑來自過去新疆治理經驗
早在兩年前,內蒙古曾推出了一系列推廣標準漢語和漢族文化的政策,當時即引發強烈反彈。內蒙古長期以來一直是北京推行少數民族政策的試驗場,另外,一些與民族事務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律也已被廢除,當時北京為其作法辯護指出,這些法律目的在「保護少數族裔身分與國家融合之間取得平衡」,以確保穩定性。
因此這項修法讓外界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化再度面臨風險感到憂慮。
據中國少數民族問題專家、香港科技大學榮譽教授索特曼(Barry Sautman)指出,這項「對阻礙學習標準漢語的行為進行懲罰」的規定可能是「基於先前的新疆治理經驗」。
在2015年時,伊斯蘭國曾呼籲新疆穆斯林加入伊斯蘭國以對抗「中國異教徒」,伊斯蘭國稱北京政府透過壓制維吾爾語等地方語言的使用和伊斯蘭教的實踐,「腐蝕了我們孩子的心靈」。不過北京官方聲稱,讓少數族裔學生學習本民族語言和標準漢語,是在促進他們融入更廣泛的中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