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YouTube| Podcasts|
|
推播熱門報導

黎智英遭判20年 芬蘭關切香港言論自由受限

2026-02-11 18:58(02-11 19:52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作者:新聞編輯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遭判20年。(路透社/達志影像)
圖片來源:路透社/達志影像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遭判20年。(路透社/達志影像)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遭判20年,芬蘭外交部回應中央社表示,對香港言論、集會及媒體自由受限「深表關切」。

黎智英等9人及前蘋果日報3家公司先前被判觸犯香港國安法罪名成立,9日被國安法指定法官重判入獄20年。歐美國家陸續為黎智英發聲。

芬蘭外交部10日以書面回覆中央社提問,表示芬蘭對香港言論、集會、媒體及公民社會自由受限深表關切。芬蘭外交部強調,人權是芬蘭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場,「無論何處發生侵害人權事件,我們都盡力因應」。但芬蘭外交部未具體說明是否會因人權問題調整對港或對中政策。

黎智英遭重判,美國國務卿盧比歐質疑香港對黎智英的「判決不公」,並表示「這表明北京不惜一切代價打壓在香港倡議基本自由的人士,違背中英聯合聲明,盼當局准予人道假釋。」

歐盟對外事務部也發表聲明深表遺憾,重申應顧及黎智英年事已高及健康情況,立即無條件將他釋放。

德國外交部發言人辛特澤爾(Josef Hinterseher)說,聯邦政府人權專員已在第一時間公開譴責這項對黎智英的長期監禁判決;去年12月黎智英遭定罪時,德國外交部也已表達立場,至今未改變。

賴清德總統則強調,台灣與黎智英以及所有守護自由的人們站在一起,香港的經驗是一記沉痛的警訊,提醒大家民主自由絕非理所當然。(編輯 : 廖奕婷)

延伸閱讀
香港人權 中國人權 黎智英 香港國安法 言論自由 新聞自由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進一步了解隱私權政策。 
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