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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能否保外就醫 香港懲教署長:須服刑完畢

2026-02-24 10:05(02-24 10:12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作者:新聞編輯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 (圖:中央社檔案照)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 (圖:中央社檔案照)

香港懲教署署長黃國興表示,香港法律沒有「保外就醫」的安排,「在囚者須完成服刑才可離開監獄」。黃國興這番談話似打破外界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申請「保外就醫」的期待。

黎智英因為觸犯港區國安法,本月初遭香港高等法院重判20年,外界關注黎智英能否以中國大陸的「保外就醫」模式,申請離開監獄並前往國外。

黃國興23日就此向香港媒體說,香港法律不存在「保外就醫」安排,「在囚者須完成服刑才可離開監獄」,除非按照法律規定獲減刑或提早釋放。

他並說,黎智英在藥物治療和觀察之下,目前身體狀況穩定;醫護人員對在囚人士提供24小時醫護服務,如有需要,醫生會把個案轉至公立醫院專科醫生跟進。

他說,香港的醫療水準在全世界享有盛名,對所有在囚者一視同仁,提供一切必要的醫療服務,相關安排完全適用於黎智英,黎智英接受的醫療服務與其他在囚人士沒有分別。(編輯:陳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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