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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國人利用免簽搞詐騙 外交部重話籲自律自重

2026-02-24 11:56(02-24 12:10更新)
撰稿編輯:王照坤
外交部亞太司司長林昭宏表示,唯有國人自律自重,方能維護得來不易的免簽待遇及國家整體形象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圖片來源:採訪
外交部亞太司司長林昭宏表示,唯有國人自律自重,方能維護得來不易的免簽待遇及國家整體形象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免簽」入境他國的待遇是從事觀光、商務之類的正當交流活動,而不是拿來進行詐騙等非法工作。外交部今天(24日)表示,近期接獲通報,少數國人利用免簽入境泰國的便利,轉赴緬甸或柬埔寨的詐騙園區,或利用免簽待遇入境韓國做電信詐騙、網路博弈、車手等非法活動。外交部提醒,只有國人自律、自重,才能維護得來不易的免簽待遇及國家形象,並強調政府的急難救助服務,絕對不是海外違法行為的善後機制。

外交部指出,國人利用免簽入境他國從事非法工作的行徑,已引起泰國、韓國執法機關高度關注,不僅嚴重損害我國國際形象,更對我駐外館處與當地警政、移民機關的互信合作造成負面影響。外交部亞太司司長林昭宏說:『(原音)唯有國人自律自重,方能維護得來不易的免簽待遇及國家整體形象,並同時避免個人、家庭及社會付出難以挽回的代價。』

除有損台灣形象外,外交部表示,部分國人不僅在已知風險或駐外人員努力規勸之後,仍執意前往詐騙園區,而且連家屬都知道當事人就是要去從事灰色或非法工作,卻在受困後還來要求政府動用大量外交與警政資源前往救援。

外交部指出,政府提供急難救助是基於人道關懷,絕非海外違法行為的善後機制,「如果國人明知風險仍執意前往,相關後果與責任難以完全歸由政府承擔」。

外交部強調,全球已有62個國家與中國簽署引渡條約,67個國家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議,近期就有國人在海外犯罪服刑期滿後,被當地國依據相關條約通知中國駐地使領館,國人可能會因此遣送中國。

外交部提醒,國人在海外若涉及犯罪,除須面對當地司法審判,更可能面臨被移送至中國的法律風險,後果相當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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