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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最新禁用詞 不得用「兩岸三地」「中台」

2026-02-27 15:48(02-27 16:45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作者:新聞編輯
中國官媒新華社日前公布新一批禁用詞,涉及台灣的部份不得並列稱為「兩岸三地」、「中台」。(示意圖/AI生成)
圖片來源:其他
中國官媒新華社日前公布新一批禁用詞,涉及台灣的部份不得並列稱為「兩岸三地」、「中台」。(示意圖/AI生成)

中國官媒新華社日前公布新一批禁用詞,涉及台灣的部份指出,「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在任何文字、地圖、圖表中都不要將其稱作『國家』」,「台灣與祖國大陸」是對應概念,不得並列稱為「兩岸三地」、「中台」。

帶最新一批禁用詞中涉及5大部分,包括社會生活類、法律類、民族宗教類、涉及領土主權及港澳台、國際關係類。

在涉及領土、主權和港澳台的禁用詞方面有13條,新華社指「香港、澳門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在任何文字、地圖、圖表中都要特別注意不要將其稱作『國家』」,尤其是多個國家和地區名稱連用時,應格外注意不要漏寫「國家和地區」字樣。

對於台灣政府機構的名稱,無法回避時應加引號,如台灣「立法院」、「行政院」、「監察院」、「選委會」等。不得出現「中央」、「國立」、「中華台北」等字樣,如不得不出現時應加引號,如台灣「中央銀行」、台灣「行政院長」、「立法委員」。台灣「清華大學」、「故宮博物院」等也應加引號。

另外,還規定「嚴禁用『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稱呼台灣地區領導人,即使加注引號也不得使用」。

其他禁用詞包括,「對台灣施行的所謂『法律』,應表述為『台灣地區的有關規定』」。涉及對台法律事務,一律不使用「文書驗證」、「司法協助」、「引渡」等國際法用語。(編輯:沈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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