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先前已經簽訂,但受到對等關稅違憲影響,我方還在等待美方最後確認。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5日)表示,台美雙方已達成共識,美方承諾,在完成其內部行政作業及相關法律程序後,將依序通知已簽署協議的國家,包括我國在內。
媒體詢問,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在2月13日已經完成簽署,依照《條約締結法》規定,得在簽署後30天內送到立法院審議,政府的進度如何?以及如果超過30天,是不是代表談定的15%關稅不疊加、美車進口零關稅跟美牛進口等條件得再次跟美方重簽、重談?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回應,依《條約締結法》第8條規定,所謂30天期限,是指主管機關須於簽署後30日內報告行政院,而非30日內送立法院審議。以我國與帛琉共和國所簽署的刑事司法互助協定為例,該協定於2022年8月30日簽署,法務部於9月22日報請行政院,符合30日內報院的規定;行政院則於同年11月3日函送立法院,相關程序均依法辦理。
李慧芝強調,無論台美投資MOU或ART,我方均已爭取到最佳待遇,美方承諾,在完成其內部行政作業及相關法律程序後,將依序通知已簽署協議的國家,包括我國在內。她說:『(原音)在美國最高法院判決之後,談判團隊也已經跟美方取得聯絡,並且持續的進行密切的溝通當中,以確保我方取得的最佳利益,讓台灣產業可以享有相對優勢、以及最佳的待遇。那目前我們跟美方是已經有一定的共識,美方承諾在完成內部行政上的作為,以及法律程序途徑之後,就會依序通知已經簽約的國家,其中就包括我國在內。』
李慧芝說,待雙方溝通確認完成後,政府將就最終文本及整體影響評估,一併送交國會審議,如有最新進度,將持續向國人說明。(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