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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權法草案 教團憂有許多不足

2026-04-22 13:25(04-22 13:46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作者:新聞編輯
衛福部21日預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草案仍未明文社工的注意義務標準,雖把虐待行為態樣寫得更清楚,卻沒有處理第一線社工在何種跡象出現時必須提高警覺、何時必須通報、何時必須啟動督導複核。資料照。
圖片來源:中央社
衛福部21日預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草案仍未明文社工的注意義務標準,雖把虐待行為態樣寫得更清楚,卻沒有處理第一線社工在何種跡象出現時必須提高警覺、何時必須通報、何時必須啟動督導複核。資料照。

「剴剴案」引發社會關注,衛生福利部21日預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教育團體點出未明文社工義務、影響教師勞動條件等不足處,期盼政府回應民意並改善。

兒少權法已15年未大修,衛福部21日預告修正草案,反映近年社會關注議題,條文數也大幅增加到165條,並首次將「兒童及少年工作證」制度納入,未來只要從事會接觸18歲以下兒少工作者都須申請。

不過,教育團體仍認為草案有許多不足之處。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今天(22日)表示,草案仍未明文社工的注意義務標準,雖把虐待行為態樣寫得更清楚,卻沒有處理第一線社工在何種跡象出現時必須提高警覺、何時必須通報、何時必須啟動督導複核。這代表法律把風險樣態寫得更細,卻沒有把專業責任界限寫得更清楚。

王瀚陽表示,草案並非沒有進展,但最關鍵的核心沒有修到位,缺漏還包括高風險案件升級處理機制仍未入法、跨機關資訊共享的法律基礎仍然不足、重大兒虐與兒少死亡事件檢討機制仍未法制化、委外體系的責任鏈仍未寫清楚、起訴前專業審查機制仍然空白等。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天也指出,草案第72條將「身體暴力、精神暴力與不當對待」明確納入禁止條款,第146條更大幅放寬罰則,即使「情節尚非重大」仍處以新台幣6000至6萬元罰鍰。

全教總擔心,現今校園已陷入濫訴、小案大辦的風聲鶴唳之中,兒少權法草案恐「再添一把火」,以保障兒少權益之名,進一步打壓教師勞動條件與教學空間。

全教總呼籲跨部會協商,並納入教師組織意見,平衡兒少權益與教師專業自主及勞動條件。(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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