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行接替楊美琪升任刑事檢控專員,消息雖然不致令人譁然,確實近年在律政部門中穩定國家安全頭功,捨周其誰。但在架構內水漲船高的又不只周一人。
在法律界一直盛傳周天行與下屬陳穎琛之間的關係,陳穎琛於2018年加入刑事檢控科,不久後和周天行的關係便已是業界公開祕密。政府部門內部的私人關係屢見不鮮,一同工作辦公室日久生情,但最基本的處理方式是申報,然後避開同一案件或同一團隊,甚至不在同一個直屬的上下層關係。然而現實是陳穎琛長期與周天行出雙入對工作,兩人在架構上一直存在直接或間接的上下級關係,但利益衝突從未見有正式申報和處理。
近日更有傳言指,周天行和陳在處理整個初選47人案期間,以「處理國安案件」為由,要求警方提供酒店住宿,公然以公帑為私人娛樂以至兒女私情賣單。據指部門內曾有人提出投訴,甚至有外人直接向楊美琪投訴,但最終都不了了之。
而陳穎琛在加入後的升遷速度,以其資歷而言,對比同級甚至更資深的同事都高得出奇,難免令人聯想她和周天行的關係。最近更有消息指,周天行親自指示陳穎琛的直屬上司,要求其在最近一輪的考績安排中,將陳大部分評級及訟辯能力列為A,並要求將「潛質案件」優先分配給陳穎琛,以助其盡快晉身資深大律師。
現在楊美琪退休,周天行升任。按照目前的架構,連廉政公署的相關事務都在周的職責範圍之內。一個多年來被指在利益衝突、資源使用和人事安排上存在問題、且從未有效受到監察的人,如今掌管的恰恰是監察香港貪腐問題的其中一塊重要拼圖。
許多人聽到時第一個反應是事情在業界流傳多年,何以從未得到任何處理?但這種「禮崩樂壞」,本來是必然的結果。國安體制在香港的運作邏輯,一直被嘲如明朝東廠。明朝的錦衣衛,以凌駕於一般司法體制著稱。他們不守規矩,不是制度的漏洞,而是制度設計的一部分。只有不受約束,才能彰顯皇權的不可挑戰;正因為人人知道他們不受約束,震懾效果才能最大化。如果錦衣衛事事依程序、依法辦理,他們也只不過是另一個普通衙門。
國安凌駕於本地法律之上,不只是條文裡的法律位序,更是一種日常展示,每一個未被申報的利益衝突,每一次以「NS」名義調用公共資源,每一份被壓下的投訴,都在向整個體制內的人示威某些人,從來就不在被監察的那一邊,人外有人,規矩只是一條線,規矩在這裡適用,但不在線的另一邊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