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2日)三讀修正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通過申請期限由4年延長為6年。
為處理既有宗教團體不動產借名登記問題,保障宗教團體財產權,避免公眾集資的不動產淪為私有,並減少類似糾紛發生,內政部於2022年制定「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其中宗教團體申請權利歸屬審認的期限將於今年6月9日屆滿,但仍有宗教團體因各類因素而尚未申請。
為保障宗教團體權益,朝野立委紛紛提案修正「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條文,主張延長該條例的申請期限。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通過申請年限由4年延長為6年。也就是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的不動產,自本條例施行日起6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權利歸屬審認,逾期不予受理。(編輯:陳士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