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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宗教團體不動產處理申請期限延為6年

2026-06-02 09:56(06-02 10:03更新)
撰稿編輯:趙婉淳
立法院2日三讀修正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通過申請期限由4年延長為6年。(翻攝國會頻道)
圖片來源:其他
立法院2日三讀修正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通過申請期限由4年延長為6年。(翻攝國會頻道)

立法院今天(2日)三讀修正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通過申請期限由4年延長為6年。

為處理既有宗教團體不動產借名登記問題,保障宗教團體財產權,避免公眾集資的不動產淪為私有,並減少類似糾紛發生,內政部於2022年制定「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其中宗教團體申請權利歸屬審認的期限將於今年6月9日屆滿,但仍有宗教團體因各類因素而尚未申請。

為保障宗教團體權益,朝野立委紛紛提案修正「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條文,主張延長該條例的申請期限。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通過申請年限由4年延長為6年。也就是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的不動產,自本條例施行日起6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權利歸屬審認,逾期不予受理。(編輯:陳士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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