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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醫療暴力 朝野立委修法加重刑責

2026-06-10 11:42(06-10 12:02更新)
撰稿編輯:劉品希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0日排審「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共提出30多個修法版本,草案重點聚焦加重醫療暴力刑責並強化即時通報與執法聯繫機制。示意圖。(AI製圖)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0日排審「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共提出30多個修法版本,草案重點聚焦加重醫療暴力刑責並強化即時通報與執法聯繫機制。示意圖。(AI製圖)

近年醫療暴力事件頻傳,平均每年發生約300多件。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10日)排審朝野立委所提「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各版本均加重醫療暴力刑責,並強化即時通報與執法機制,衛福部表達支持,目前仍在逐條審查中。

現行「醫療法」明確禁止對醫護人員施行暴力,但近年醫療暴力事件仍層出不窮,危害醫事人員與就醫民眾的安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0日排審「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共提出30多個修法版本,草案重點聚焦加重醫療暴力刑責並強化即時通報與執法聯繫機制。

現行「醫療法」第2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等方式妨礙醫療業務執行,若違反規定,警察機關應排除或制止。朝野立委均針對此條文提出修正,增訂警察機關接獲通報應立即派員赴現場排除或制止,強調時效與迅速性。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表示,衛福部對此予以支持,但有委員版本提及當警察未到場前,任何人員得協助排除,由於此舉法律不確定性很高,執行上將有疑慮,建議不予增訂。她說:『(原音)比較多委員版本提到的是在警察人員未到場之前,任何人得協助醫事人員排除或制止之,我們對於就是任何人員這件事情的話,他在法律上面的不確定性是很高的,就變成是說在執行的過程當中可能會有疑慮,所以我們會建議在這一項裡面其實是不予增訂。』

朝野立委也修正「醫療法」第106條,加重醫療暴力的刑責與罰鍰,各版本數字不同,由現行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改為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或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不等。另外,對於行使醫療暴力妨害醫療救護人員執行業務者,朝野立委認為現行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無下限規定,以民眾黨團版本而言,便改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刑責下限並拉高刑期上限。

此外,有鑑於近期接連發生醫療機構在診間違法設置針孔攝影設備,竊錄病人隱私影像,嚴重侵害病患隱私權及身體自主權,但現行「醫療法」僅就病情資訊洩漏加以規範,因此,民眾黨團提案修正「醫療法」第72條與第107條,明確禁止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從事窺視、竊錄等侵害病人隱私行為,並對相關不法行為加重刑事責任,希望有效嚇阻違法情事,保障病人權益。(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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