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6月9日,有多達100萬香港人為了反送中運動而走上街頭。今年的6月9日,重慶街頭出現了一場罕見的群眾聚集。它的起點不是高深的政治理論,不是某個公開提出的民主綱領,也不是一場有組織、有宣言、有領袖的政治運動,而是一宗令人憤怒的虐待動物事件。
根據報導,事件源於重慶一名男子被指以領養之名取得貓狗,卻對牠們作出殘忍虐待,甚至造成死亡。當相關內容在網上曝光後,憤怒迅速由社群平台蔓延至現實街頭。市民與動物保護義工聚集在涉事男子住所附近,要求嚴懲虐待者,也要求中國盡快推動反虐待動物的法律。
原本看似只是一場動保議題的維權行動,卻因為人群持續聚集、警方介入、清場與衝突,而逐漸變成一個更大的問題:在中國,當人民因為一件具體的不公而走到街上,他們究竟是在爭取一項權利,還是在觸碰一種制度的邊界?
6月9日重慶事件
表面上,這場行動的訴求相當清楚:反對虐待動物,要求執法,要求立法,要求給那些無法為自己發聲的生命一個公道。這些訴求並不激進,甚至可以說是非常基本。任何一個正常社會,對於虐待動物的憤怒都不應被視為政治威脅;市民要求政府補上法律漏洞,也本應是公共討論的一部分。
可是,在中國的政治環境中,即使是最具體、最民生、最不帶政黨色彩的訴求,只要人群開始聚集,只要市民不再只是在線上留言,而是以身體站在街頭,就會被國家機器重新解讀。
問題不再只是「這個人是否虐待動物」,而變成「為何有這麼多人聚集」;問題不再只是「法律是否不足」,而變成「現場秩序是否受控」;問題不再只是「市民有沒有道理」,而變成「國家能否容忍人民自發形成公共力量」。於是,一場關於狗與貓的事件,最後照出了中國人的政治處境。
政治與非政治的
重慶市民的憤怒當然真實,但他們很多人未必有明確的政治意識,也未必準備把這場行動提升至民主運動的層次。他們也許只是不能接受一個人如此殘忍地虐待生命,不能接受法律對這種行為近乎無力,不能接受事情被輕輕帶過。這種憤怒很純粹,也很日常。正因如此,它才更值得重視。因為社會運動很多時候並不是由抽象理念開始,而是由一個具體的不公、一個令人忍無可忍的瞬間開始。
我們必須保留疑問,這一次的重慶行動,究竟是否只停留在「維權」?它是否有可能走向更深層的民主進步?或者,它最後只會被收編成一場「政府已經依法處理,群眾應該散去」的事件?
所謂維權,很多時候是要求政府在既有制度內做得好一點:請你執法,請你立案,請你處罰壞人,請你補上法律漏洞。它未必挑戰政權本身,也未必質疑制度權力如何運作。維權的語言常常是「我們相信政府,只是基層沒有做好」;「我們支持依法治國,只是法律還不完善」;「我們不是反對誰,我們只是要求公道」。
這種語言在中國尤其常見,因為它是人們能夠相對安全地表達不滿的方式。人民知道不能直接談權力制衡,不能直接談公民社會,不能直接談集會自由與政治問責,所以只能把巨大的不滿壓縮成一個具體議題:動物保護、爛尾樓、欠薪、醫療事故、學校食品安全。
每一次,人們都是為一件事走出來;但每一次,他們真正碰到的,往往都是同一堵牆。
這堵牆,就是一個不容許人民自主結社、不容許公共憤怒持續存在、不容許群眾行動脫離官方劇本的制度。
是維權還是民主的幼芽?
民主進步從來不一定以「民主」兩個字開始。很多社會的政治覺醒,最初也不是由宏大的政治口號開始,而是由一個個具體事件開始:一個被壓迫的人、一群被忽視的受害者、一宗被權力輕視的不公。
當人民第一次發現,原來站在一起可以讓事情被看見;當人民第一次發現,原來公共憤怒不是孤立的;當人民第一次發現,原來國家所謂的「依法處理」往往要在壓力下才會發生,政治意識就已經在萌芽。
重慶的市民未必一開始想談民主,但他們正在經歷民主政治最基礎的一課:公共事務不應只由權力單方面決定,人民有權發聲,有權要求制度回應,有權追問為何法律缺席,也有權質疑執法是否合理。這些權利本身,就是民主精神的起點。
今年的6月9日,社會運動在重慶。但它到底是一場短暫的維權事件,還是一粒尚未發芽的民主種子,現在仍然不能輕易下結論。也許它會很快被壓下去,也許它會被官方重新包裝成「依法處理個案」;但只要曾經有人因不義而走上街頭,只要曾經有人在恐懼中仍然選擇留下,這件事就不只是關於動物,也不只是關於重慶。
它關於的是,在一個把人民訓練成旁觀者的國家裡,仍然有人拒絕旁觀,而這種拒絕,即使尚未成為民主,也已經是民主最初的影子。(編輯:陳文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