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YouTube| Podcasts|
|
推播熱門報導

高雄教師遭「強制住院」 精神醫學會籲勿因片面資訊誤解

2026-06-12 18:32(06-15 18:01更新)
撰稿編輯:劉品希
高雄某國小林姓教師因多次出現負面情緒發文,上週經衛政單位護送就醫住院。(示意圖/unsplash)
圖片來源:其他
高雄某國小林姓教師因多次出現負面情緒發文,上週經衛政單位護送就醫住院。(示意圖/unsplash)

高雄某國小林姓教師因多次出現負面情緒發文,上週經衛政單位護送就醫住院,引發網路熱議,部分網友指教師遭強制送醫。對此,台灣精神醫學會今天(12日)發布聲明表示,「緊急護送」與「強制住院治療」為不同階段的法律程序,呼籲社會大眾勿因片面資訊而對精神醫療制度產生誤解,恐反而不利於病患與家屬尋求協助。

高雄林姓網紅教師因校園事件頻遭學校調查,近日在臉書粉絲頁詢問「學校最高樓層」,經相關單位通報,4日由醫療團隊護送就醫並住院,並於9日出院,但該名教師隨即在臉書發文自述過程的不安與無助。高雄市衛生局則強調,個案有多次自殺通報及多次就醫,因此啟動社安網積極保護協助就醫,過程充分說明,患者與家屬均「知情同意」,澄清並無「強制住院」情境。

台灣精神醫學會12日發布聲明表示,該會理解民眾對病人權益保障及公共安全的關注,但希望社會各界以正確的法律與醫療資訊理解相關制度,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誤解與恐慌。

台灣精神醫學會指出,「緊急護送」與「強制住院治療」為不同階段的法律程序,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6條規定,當疑似精神病人因精神狀態致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有立即危險或危險之虞時,警察、消防、衛生主管機關或其他依法執行職務的人員,得依法協助緊急護送至適當醫療機構接受專業評估。此一措施目的在於讓病人能即時接受醫療判斷與必要協助,以降低危害風險,並非逕行認定病人必須接受強制治療。

至於是否需要進一步採取非自願住院治療,台灣精神醫學會說明,這須由衛福部指定的精神專科醫師依據病人當時的精神狀態、危險程度及醫療需求進行專業評估,並依現行「精神衛生法」規定,進行相關強制住院聲請,以兼顧病人自主權、程序正義及公共安全。

台灣精神醫學會表示,精神醫療團隊在執行相關業務時,始終秉持專業倫理與病人權益保障原則,遵循比例原則、最小限制原則及病人最佳利益原則,所有醫療處置均須依法辦理,並接受相關監督機制檢視。

台灣精神醫學會強調,精神疾病與其他疾病相同,需要的是理解、支持與適當治療,而非污名化與標籤化。該會也提醒社會大眾若因片面資訊而對精神醫療制度產生誤解,可能反而增加病人與家屬尋求協助的困難,不利於疾病的早期發現與治療。此外,「精神衛生法」已建立完整的病人權益保障機制,病人、家屬或關係人若對相關醫療處置、住院程序或權益事項有所疑義,可向醫療機構提出反映,也可透過各地方衛生局及相關申訴管道尋求協助,以確保個人權益獲得充分保障。(編輯 : 廖奕婷)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進一步了解隱私權政策。 
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