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亮眼出口救低迷經濟?他戳破出口榮景背後都是賠錢貨
針對無人載具的發展與採購,在行政院提出草案後,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也各自端出版本。一名國防事務專家分析3個版本的差異,除了預算編列的爭議外,主管機關的歸屬更攸關國防戰力的建構。專家整理出多個主要國家軍用無人機採購的主管機關均隸屬國防體系,強調軍民兩用技術的產業合作及採購決策權的歸屬是兩件事,經濟或產業主管機關應扮演「協力」角色,而非「主導」。
在野黨無人機條例玩真的? 專家憂國防、產業兩頭空
行政院原本提出規模新台幣1.25兆的國防特別條例,但在立法院遭在野黨大幅刪減,其中包括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攻擊型無人機、小型自殺無人艇等均遭刪除,行政院因此提出《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將逐年籌編預算至上限2,100億元,盼補足此缺口,但在立法院遭「暫緩列案」,國民黨團、民眾黨團隨後各自端出黨團版本。
一名國安官員日前曾提出3項標準判斷在野黨是不是「玩真的」,包括是否補足行政院版國防特別條例的無人機戰力需求、是否滿足原訂量能與採購需求,以及是否兼顧國防裝備與產業量能的建置。一名不願具名的國防事務專家也認為是否將國軍欲補足的3項重要無人裝備項目及經費寫進條文,是檢驗在野黨「玩真的還是玩假的」的關鍵。
他指出,檢視在野黨版本,雖名義上兼顧國防與產業,卻都沒有明定裝備採購規模,也沒有給產業穩定訂單的保證,民眾黨版更把無人艇排除在外,而國產化硬指標、逐案審查、年度編列等條文限制,都可能變成日後杯葛的著力點,最後恐造成最急的戰力補得最慢、產業也未必等得到足以依靠的訂單,兩頭都落空。
他山之石 多國武器採購由國防體系主導
另外,政院版的主管機關為國防部,在野黨版本則都是經濟部。專家也指出,主管機關的歸屬看似是法案審查的程序問題,但實際牽動國防機密要如何審議;更重要的是,就專業來說,軍用裝備採購與一般採購從來就不是同一套邏輯。

專家以美國為例,武器系統從需求確認、型號選擇、測試驗證到量產部署,是採「國防採購系統」(Defense Acquisition System, DAS),需求端則由「聯合能力整合發展系統」(JCIDS)將各軍種的作戰需求彙整成具體規格。去年7月美國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宣布全新的無人機發展計劃,走的正是這套體系,也就是由國防後勤局(DLA)與陸海空三軍執行,當中沒有商務部,因為武器系統的規格牽涉目標特徵、戰場環境、敵情威脅等級,對於這些屬於密等管制的作戰資訊,經濟主管機關既沒有相應的保密權限,也沒有處理密等資料所需的人員安全查核(security clearance)機制。
專家指出,英國、法國、德國及澳洲也是同樣情況。英國由隸屬國防部的「國防裝備與支援局」(Defence Equipment & Support, DE&S)統籌所有軍用裝備的籌獲作業。例如2024年提出的「國防無人機戰略」將採購改革與產業建構一併交給國防部主導;2025年底成立的「英國國防創新機構」投入超過1.42億英鎊(約60.66億台幣)在無人機與反無人機技術,也是隸屬國防體系。另外,法國的軍用無人機採購則是由武裝部隊部下設的「國防裝備總局」(Direction Générale de l'Armement, DGA)負責,經濟部門不介入軍事採購的核心環節;德國的「聯邦軍備、資訊科技暨使用辦公室」也隸屬聯邦國防部。澳洲國防部則設有「先進戰略能力加速器」(ASCA),2025年宣布10年內投入逾100億澳幣(約2200億台幣)於無人機及反無人機技術,預算與主管機關均留在國防部門。
軍民協作 日韓由國防主導、產業協力
至於亞洲的日本與南韓,專家指出,日本的「防衛裝備廳」(ATLA)隸屬防衛省,2026年度防衛預算編列逾1,000億日圓(約197億台幣)用於SHIELD無人機戰力建構;因小型無人機屬軍民兩用技術,防衛省與經濟產業省確實在「國防產業工作組」下共同推動公民協同投資,然而核心的作戰需求定義、規格審定與預算編列的主導權仍在防衛省。南韓在2026年整合國防部、內政部、國土交通部、警察廳、海警廳等多部會需求,目標是創造約2兆韓元(約424.8億台幣)公共需求規模,但統籌採購決標的機關仍是隸屬國防部的「防衛事業廳」(DAPA),可見軍民兩用技術的產業合作跟採購決策權的歸屬其實是兩件事,經濟或產業政策部會在其中協助建立供應鏈、提供租稅與補助工具,扮演「協力」角色,而非「主導」。
專家並進一步說明,軍用裝備採購牽涉作戰需求(operational requirements)的訂定、軍規與商規的取捨、後勤保障體系的整合,還有一整套密等分類與人員安全查核制度,因事涉機密,只有國防體系具備這些條件;且若主管機關是經濟部,在立法院便會送經濟委員會審議,一旦涉及國防事務,可能改採聯席會議,屆時恐增加接觸機密的人數。他認為,國民黨、民眾黨版本都把無人載具條例的主管機關設為經濟部,與其他國家的國防採購體系不同,卻始終沒有說明理由,令人感覺這只是不願在政院版本上讓步的意氣之爭,而非真正基於國防專業考量的路線之爭,「形同兒戲」。
在預算編列方面,專家指出,在野黨均採年度編列,理由是「監督力道比較夠」,但事實上,即便是跨年度的特別預算,也需經過國會的每年審議,一樣可以補強監督;何況今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至今未審議完畢,若改以年度處理,有迫切性的國防預算恐怕前途難料。(編輯:許嘉芫)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