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等委員會明天(16日)將聯席審查「無人載具條例」共4個版本。據經濟部提交書面報告指出,行政院版、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版皆針對國防急迫需求,採特別預算方式辦理,由國防部統籌推動,對國內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有正面效益,確有其必要性;而藍、白版本則著重產業發展等範疇,但相關內容皆已涵蓋在既有制度、法規中,籲請支持院版。
經濟部說明,行政院擬具「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規劃於2026年至2031年間,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新台幣2,100億元,逐年籌獲濱海監偵、攻擊型無人機及小型自殺無人艇,提升國軍不對稱作戰能力,並由國防部擔任主管機關。而林楚茵版與行政院版大致相同,雖有部分用字不同,但實際規範內容並無差異。
經濟部表示,民眾黨版本將草案名稱定為「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機產業發展條例」,立法重點為接軌先進空中交通、充實國防自主能力,協助本土業者利用產業垂直分工與聚落優勢,進入國際可信任供應鏈和提升軍民通用技術及產業轉型發展;其設定的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涉及國防事項為國防部,如涉及飛航安全、資通安全、政府採購或其他目的事業事項,由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權責辦理。
經濟部也提到,民眾黨版本規定行政院應設置「國家無人機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統籌推動全國無人機產業政策,經濟部應會同相關機關每 4 年提出產業發展綱領,每 2 年檢討修正,而就飛航管理、測試場域、可信任供應鏈與優先採購、頻譜資源劃分、促進出口、共同採購、產業資料庫、罰則等事項予以規範,但並未訂定預算編列方式及預算上限。
至於國民黨版本,經濟部指出,此版本名稱為「國防自主無人載具科技發展及採購條例」,立法重點為因應新世代科技戰爭型態,強化台灣國防不對稱戰力,推動軍民通用科技雙向轉移,落實國防自主與產業升級的雙重效益,並建立符合民主供應鏈標準,排除高風險供應鏈;而其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主辦機關為經濟部、國防部,涉及國防採購、研發補助、關鍵技術進口、資安審查及測試場域劃設等事項,由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及有關主管機關共同辦理。
經濟部表示,藍營版本訂定經費為每年400 億元,6 年總額為2,400億,並應循年度預算程序辦理。另也就無人載具中長期發展目標、成效檢討及監督機制、防衛體系分布原則、測試場域規劃、國產化比例目標、獎補助與投資機制、資安標準、供應鏈認證、國際合作、第三方評估機制、罰則等事項予以規範。
經濟部認為,民眾黨及國民黨版本較關切產業發展,包括獎勵措施、國際合作、國產化比例,另外也著重在法規制度如飛航、資安、頻譜、採購、供應鏈認證等,還有測試場域、監督機制等事項,並由經濟部擔任主管機關。
經濟部強調,藍、白版本著重的內容,都已納入行政院核定的「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推動,且既有的產業創新條例、民用航空法、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也已建置相關獎勵及管理制度,應可回歸現行推動機制持續辦理。
經濟部指出,行政院版本及林楚茵委員版本是因應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及戰力建置的急迫需求,採特別預算方式辦理,並由國防部依建軍需求統籌推動,對國內無人載具產業發展也有帶動的正面效益,確有其必要性,籲請朝野支持行政院版,以特別預算方式集中資源、加速推動,以兼顧國防戰力建置時效及國內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編輯 : 廖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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