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員阻詐被罵到想哭 卓揆:阻擋許多不幸家庭
中聯問題油事件衝擊全民的食安信心,行政院急拋修法,重點包括提高自主檢驗頻率、大幅加重延遲通報罰鍰,並賦予地方突襲查核權利。專家們肯定政府祭出多項修法措施,但認為重點仍在於落實加強稽查,並釐清事故原因,才能真正從源頭解決問題。
問題油波及全台 政院急拋修法補破網
中聯油品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由於延遲通報,相關問題油經由下游業者流向全台。事件遭披露後,下游業者陸續自主檢驗,加上食藥署回溯檢驗,一共驗出中聯7批問題油,但多數已被民眾吃下肚,引發食安疑慮。在過程中,受波及的產品也全面預防性下架,待食藥署檢驗完畢、確認安全無虞後才重新上架,影響層面廣大。
問題油事件延燒3週,行政院火速通過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祭出十大修法重點,除強化高風險業者自主檢驗頻率並大幅提高延遲通報罰鍰至新台幣3千萬元、要求實驗室在24小時內必須通報檢驗異常結果,也增訂第三方驗證機構可至現場抽樣,以及明定地方政府可進行突襲查核。
繼2014年劣質油品事件後,此次再爆發大規模問題油事件,衝擊民眾的食安信心,更引發政治風暴。政府緊急補破網,透過修法強化食品三級品管的各級把關機制,透過多方圍堵,盼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專家肯定修法 籲落實加強稽查
專家雖對於政府端出的修法方向表示贊同與支持,但認為實務上恐執行困難,且重點仍在於是否落實稽查。
台大食品安全與健康研究所教授陳家揚接受央廣訪問時表示,現行食安法已訂有政府查核責任,包括中央與地方政府均有權力查廠;現行食安法對於延遲通報的罰鍰也不低,「賣食品罰的比賣毒品還要重」。因此,他認為相關修法實質效益不大,重點在於執行力道是否夠強。他說:『(原音)我覺得修是一回事,最重要是執行面,就是說我修了,譬如說我現在有權力去突襲稽查,可是如果還是沒有去突襲檢查,或者是說沒有要他們定期交哪些東西的報告出來的話。不報的話,可是如果我們沒有一個查核的機制,我怎麼知道他沒有報?所以說還是回到稽核這件事情,我把罰款提高了,可是我還是沒有報的話,主管機關也不知道,我把那個提高也是…,效果能怎麼樣可能見仁見智了。』
陳家揚並認為要求檢驗機構負有強制通報責任恐有執行上的困難,他指出,一般檢測實驗室僅對檢測數據負責,不負責判定數據合法與否,除非修法明定實驗室所有檢測結果均以正本交付業者、副本通知地方衛生局,且須明定僅上傳檢測報告,由行政機關自行判斷是否超標違法,這需有相關配套措施。
事故原因尚未釐清 專家疑系統性問題
台灣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江孟燦也贊同政府修法補救,但他認為想要「完全補上食安漏洞是不可能的」,即便業者提高自主檢驗頻率,也不可能逐批檢驗,最重要的仍應先找出此次事故原因。
江孟燦指出,高溫精煉的大豆沙拉油驗出「苯駢芘」超標,但號稱冷壓製作的苦茶油日前也爆出「苯駢芘」超標,他懷疑整個製油產業可能出現系統性問題。他說:『(原音)你目前的話一定要先想辦法去找到發生這個事情的原因,最近剛剛前幾天不是說苦茶油嗎?它也檢驗出這個東西。苦茶油基本上業者強調是冷壓,譬如說橄欖油,它也是冷壓,但是到目前為止,橄欖油還沒有檢出這個東西。』
江孟燦指出,每日食品加工生產量非常大,而檢驗致癌物「苯駢芘」需要至少3至5天的時間,在尚未釐清問題源頭時,僅強化後端管制作為,很可能緩不濟急,沒有真正對症下藥。
食藥署已委託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成立「中聯油脂事件獨立調查小組」,並於7月21日再次進廠釐清製程管理與事故原因,將於1週內提出報告。
美、日均未設「苯駢芘」標準
江孟燦表示,他過去曾參與政府相關食安會報,當時因為知道油品中會出現「苯駢芘」,因此我國有訂定限量標準,但美國與日本並未訂定食用油脂的「苯駢芘」標準,顯示這可能是製油過程中必然產生的物質。他說:『(原音)為什麼美國、日本不訂?我是留日的,有什麼事情他們反應很快,那為什麼他們不訂這個?當然他們製油也有一套很嚴格的標準,可是他們為什麼不訂?因為如果是過程中一定會產生的話,那這個就是一個很大的問號,這個東西其實民眾也不要...而且不必太恐慌。』
江孟燦指出,烤肉油脂滴入木炭產生的煙便含有「苯駢芘」,而以燒烤為「國民美食」的日本罹癌率並未較高,因此民眾對於「苯駢芘」不用過於恐慌,除非每天且大量食用才可能累積在體內並產生病變,民眾平日若多攝取蔬果,便可將其代謝出體外。
許多毒理學專家也指出,「苯駢芘」雖屬一級致癌物,但並非食用即會致癌,致癌與否主要取決於長期與持續的暴露累積量,偶爾誤食微量不必過度恐慌。
「預防性下架」恐致混亂 專家強調科學評估
陳家揚同樣持科學觀點分析所謂「預防性下架」恐反而造成混亂。陳家揚指出,美國「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加重廠商的責任,要求業者針對每條生產線進行風險分析,主動找出並降低製程風險,同時強制要求外國供應商進行資格驗證,業者須自訂回收計畫,因此,當發現問題食品時,便依風險評估「下架就下架」,一旦下架,代表風險夠高,便不會再上架,沒有所謂「預防性下架」。他強調,國民健康非常重要,但也應依科學證據採取適當作為。他說:『(原音)以科學面來講,真的是說可以去看到什麼狀況,它風險已經沒有那麼顯著,其實那個就不需要下架,而不是說通通牽扯到了,那我通通要把它下架,然後再什麼預防性下架,然後怎麼樣之後再可以上架,這樣反而很亂,很難去客觀的評估,我有什麼權力叫廠商預防性下架?這會對他們造成損失,那這個損失誰負責?』
中聯問題油事件映照出食品安全管理的諸多問題與爭議,如何兼顧科學證據及安定民心,是道政治難題。每當發生食安事件時,止損點時機也相當關鍵,此案凸顯現行食品管理制度過度仰賴「業者自主」,無論是自主檢驗、自主通報、自主下架回收,每個環節都依靠業者善盡自主管理責任,就連事發後,也因業者隱匿、漏報,導致政府無法即時掌握所有生產油品批號,處置相對被動。
我國食品管理制度在一次次食安風暴中向前推進,政府一向宣示「食安零容忍」,但要達到「食安零漏洞」並非易事,此次政府修正食安法,主動出擊、加強管控,大幅強化源頭、製程、通報管理,能否發揮攔截效果,仍有待修法通過、正式上路後的實際驗證。(編輯:張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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