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YouTube| Podcasts|
|
推播熱門報導

台糖通報爭議延燒 陳其邁籲修補食安漏洞

2026-08-04 21:44(08-04 21:50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作者:新聞編輯
針對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苯(a)駢芘事件,高雄市主張增修食安法第9條,包括檢驗結果與粗油流向都應申報,強化風險預警。(高雄市政府提供)
圖片來源:其他
針對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苯(a)駢芘事件,高雄市主張增修食安法第9條,包括檢驗結果與粗油流向都應申報,強化風險預警。(高雄市政府提供)

台糖未通報苯駢芘超標原料油爭議延燒,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食安事件不應停留在責任爭論,人民關心的是如何修補食安漏洞,呼籲推動食安法修法,包括檢驗結果主動申報等。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自主檢驗原料,發現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粗油苯駢芘(BaP)超標,台糖後續拒收該批原料,但未向主管機關通報。此事持續延燒,也引發政治爭論。

陳其邁表示,食安事件不應停留在中央與地方的責任爭論,人民關心的是食安法漏洞在哪、如何修補。市占率高、供應範圍廣的大型製油業者,應負起較高的自主管理與資訊申報責任,每一個重要節點都應留下可供主管機關查核的資料。

高雄市衛生局今天(4日)發布新聞稿說明,歐盟食品追溯制度要求食品在生產、加工及流通各階段具備可追溯性;原料出廠時,標籤與隨附文件須載明批次、預定用途及目的地,受貨人營業項目並須與用途相符,文件、用途與流向環環相扣。

衛生局指出,現行法規已就食用油脂訂出原料、供精製用的粗製原油、直接供食用的粗榨原油及精製油4個檢驗節點,後3個節點均應檢驗苯(a)駢芘,食用油成品限量為每公斤2微克(2ppb)。

衛生局表示,「問題不在沒有檢驗,而在檢驗結果由業者自行保存,法律未明定應主動申報。」粗油屬製程中的半成品,異常結果如何通報、如何與用途及流向連結也不夠明確,形成「有檢驗,主管機關卻未必掌握」的資訊斷點。

衛生局指出,現行食安法第9條「非追不可」制度已要求食用油脂業者申報來源與流向,高雄主張在此基礎上增修3點,包括檢驗結果主動申報、擴充粗油申報欄位、勾稽受貨人資格等。申報系統應開放地方主管機關查閱與轄內業者相關的上游批次、檢驗結果及流向。供應鏈經常跨越縣市,地方政府不能只有查廠權,卻看不見外縣市上游的異常。

衛生局舉以台糖案為例,台糖向福懋採購、由中聯代工,5月15日驗收檢驗發現311油槽原料油異常即拒收,問題油品留存中聯廠內,未進入台糖廠區、後續製程及市面。此次檢驗屬契約驗收而非法定強制檢驗,若重要節點檢驗結果依法須主動申報,主管機關5月即可掌握異常批次與預定流向。(編輯:陳文蔚)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進一步了解隱私權政策。 
我了解
00:00
00:00
0.5x 1x 1.5x 2x
LIVE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