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政府最害怕的是什麼?不是有人在網上罵它,也不是街頭上偶爾出現幾句反對聲音。真正令權力不安的,是仍然有人能夠走到現場、提出問題、翻查文件,再把權力不願意讓公眾知道的事情寫出來。這個人,就是記者。
翻開近代威權政治的歷史,我們會發現一個值得警惕的規律:當一個政權準備收緊社會控制時,它往往不會一開始便宣布「從今天起取消新聞自由」。相反,它會先告訴你新聞仍然自由,只是新聞工作需要更加「專業」、更加「規範」,然後開始回答一個本來不應由政府回答的問題——究竟誰才有資格當記者?
極權威權國家與新聞
1933年的德國,就是一個極端但清楚的例子。希特勒掌權後,納粹政府成立由戈培爾掌管的國民教育與宣傳部,並透過帝國新聞協會控制新聞工作者。1933年10月,《編輯法》(Editors Law)出台,新聞工作者必須符合政權規定的資格並接受登記,猶太人以及與猶太人結婚者被排除在新聞行業之外。更重要的是,納粹政府不是單純禁止某幾篇文章,而是逐漸取得了決定誰可以成為記者的權力。美國大屠殺紀念館的歷史資料記載,宣傳部甚至會向新聞機構發出具體指示,規定什麼新聞可以報導、什麼不可以報導,以及應該用什麼方式報導。
新聞仍然存在,報紙仍然每天出版,記者仍然每天上班,但問題是記者已經不能自行決定什麼是真相。當一個政權可以決定誰是記者,它下一步自然就可以決定什麼才是新聞。
蘇聯的情況亦有相似之處。史達林年代的新聞制度,本質上並不是把傳媒視為監察政府的「第四權」,而是把傳媒視為政治體系的一部分。《真理報》可以每天出版,人民亦可以每天閱讀新聞,但新聞的功能並不是監察掌權者,而是向人民傳達掌權者希望人民理解的世界。於是,一個很荒謬的現象出現了給後人審視,一個國家可以有很多報紙,卻沒有新聞自由。
由中國到香港
因為新聞自由從來不是以報紙數量計算,而是要看記者能不能報導政府不希望你報導的事情,而這一點在中共的新聞觀念中更加明顯。中共由延安時期開始,便逐漸建立「黨性」主導新聞工作的傳統。媒體首先是一種政治工具,其次才是資訊工具。
到了今天,中國仍然存在大量電視台、報章、網站以及新聞工作者,但政治紅線始終決定哪些事情可以報、哪些事情不能碰。因此,一個政權真正要控制新聞,未必需要每天派警察站在報館門外。最高明的控制,是令每一個編輯要先自我審查「這篇東西出街會不會有事?」當這個問題變成新聞工作的日常,自我審查便已經取代政府審查。也正因如此,香港近二十多年新聞自由排名的變化才如此值得注意。
無國界記者組織(RSF)在2002年第一次公布《世界新聞自由指數》時,香港排名全球第18。那時候,香港甚至排在英國之前。到了2026年,同一個指數之中,香港在180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140位,只有39.49分。換句話說,短短二十多年,香港由全球新聞自由第一梯隊,一路跌到全球排名倒數四分之一。這不是一次排名波動,而是一條跨越二十多年的下降軌跡。
歷史教會我們辨認
RSF形容香港曾經是新聞自由的「堡壘」,但自2020年後經歷前所未有的倒退。2021年,《蘋果日報》及《立場新聞》先後停止運作,其後亦有多家獨立媒體結束營運。當然,香港不是1933年的德國,也不是史達林年代的蘇聯,把今天香港與這些政權直接畫上等號並不準確。但歷史的價值,本來就不是告訴我們兩個時代完全一樣。歷史真正值得我們學習的,是辨認權力運作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