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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未來/社宅是財政負擔?政策轉向?租屋族、學者吐心聲

2026-08-31 11:44(08-31 23:19更新)
撰稿編輯:陳念宜
國內外專家學者指出,社政資源應投入社宅資源,且不應低估興辦社宅對改善租屋市場的效益。圖為
南投埔里社宅「公誠安居」。
圖片來源:中央社
國內外專家學者指出,社政資源應投入社宅資源,且不應低估興辦社宅對改善租屋市場的效益。圖為 南投埔里社宅「公誠安居」。

社宅政策近期遭質疑跳票,為何輿論反彈聲浪大?為何民眾如此在乎社宅興辦數量?關於社宅自償率太低成為中央必須重新檢討社宅政策的原因之一,專家學者怎麼看?國內外專家學者指出,政府應以社福資源投入社宅,而非由興建或管理社宅的單位負擔,且不應低估興辦社宅對改善租屋市場的效益。

爭搶社宅大作戰!漏夜排隊、露宿街頭

現年約30歲的上班族Frank(化名)說:『(原音)我突然半夜的時候收到信,就發現說,他們突然公告我現在住的南港這個社宅釋出(就學就業身分戶)2戶,2戶而已喔!然後它今天公告,下禮拜收件,只給你5天、7天的時間做準備,你要把那些東西資料全部都備齊,現場排隊,那天很誇張喔,那一次大概排了100多個人。』

現年約30歲的上班族Frank回想2023年漏夜排隊申請台北市社宅的經驗,歷歷在目,因為他當時為了住進社宅卯足全力,不惜漏夜排隊、露宿街頭,度過一個相當奇幻且難忘的夜晚。他說:『(原音)我印象深刻就是它是禮拜二早上9點收件,然後禮拜天的時候,我還特別跑去住都中心的辦公室外面看說有沒有人已經在排隊了,後來發現還沒有,那我就禮拜一再來,所以禮拜一的時候就特別請假,我(下午)1點多到,然後就不能離開了,我們(排隊隊伍)那天晚上就已經繞了那個公寓快要半圈了,人聲鼎沸這樣子,半夜的時候大家就睡在人行道上面。』

現年約30歲的上班族Frank表示,他現在住在距離捷運站步行約10分鐘的社會住宅,1房1廳1衛,約13坪,每月租金新台幣12,000元(含管理費,水電費依北水台電帳單計,網路需自費申裝),押金為2個月租金。(圖:Frank提供)

不論是否經濟弱勢 租屋都大不易 

為什麼要拚命住進社宅?Frank坦言,在雙北找房租屋的經驗痛苦,住社宅就是想求一個安穩,畢竟社宅房東是凡事依法行政的政府,他總算暫時不必在租屋市場耗費時間心力爭搶稀缺的好房源,也不用忍耐寄人籬下的身不由己。他說:『(原音)我確實在找房子的過程當中感到非常地痛苦,我覺得這個痛苦最大的來源可能是來自於資訊的不對稱,就是我們很像在做雙盲的約會一樣,就是我不知道你到底是誰,房東也不知道我是誰,也因此我覺得這個部分在我承租社宅之後,我得到非常大的安全感跟穩定感,是因為我不需要擔心他(房東)會不會突然有一天跟我說「這個房子我要賣掉了。」或者是說可能合約到了,我不知道我明年會不會被漲多少房租。』

現年約30歲的上班族Frank表示,他住進社宅之前,曾住在這個約5坪的分租套房,距離捷運站步行約5分鐘,每月租金新台幣11,000元(含水及網路,電費依獨立電表每度6元計),押金為2個月租金。(圖:Frank提供)

Frank並非法定弱勢族群,找房租屋的痛苦感受已如此強烈,那真正的弱勢族群又面臨什麼樣的租屋困境呢?獨自扶養小孩的受暴女性小恬(化名)說:『(原音)他還反覆強調說,我們這個是不能給你申請租屋補助喔,我就說「好。」租屋過程中他還說,以後假設你要住這裡的話,我們這裡不能太吵啊之類的,我聽出來了,因為小孩太小,他是有些顧慮的,所以我就提出來,我可以付3個月的房租加2個月的押金給他。(記者:所以你是說,你一次就給他5個月(租金)啊?)對,我一次給他5個月(租金)。』

中國籍配偶小恬表示,她2015年結婚,自2019年開始被台灣老公家暴,她一直忍耐,直到去年6月,老公出拳打中她的尾椎,且把洗抹布的水往她身上潑,她終於憤而報警,帶著年僅7歲的孩子逃離暴力環境。

小恬坦言,要是沒有勵馨基金會在一開始提供安置庇護所,給她時間存錢、規劃下一步,她很難在舉目無親的情況下,逐步達成經濟自立。她說,目前她跟孩子住在每月7,500元租金的小套房裡,但隨著小孩長大,顯然不適合繼續兩人共居一室,因此她期待,在明年取得身分證之後,可以開始抽社宅,希望有機會提供小孩更大、更安全穩定的成長環境,所以,當她得知政府將減少直接興建社宅的數量,她不免感到擔憂。

憂社宅自償率低成財政負擔 專家:搞錯帳本

隨著我國《住宅法》不斷修正,社宅提供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比率已從10%逐步提高至40%,但國土署副署長朱慶倫坦言,當越來越多弱勢戶入住社宅,就代表社宅造價成本越來越難從租金收入賺回來;加上原物料、勞力成本持續上漲,興建社宅已對國家財政形成不小的負擔,他指出,國發會過去相當關注社宅的自償率,主計總處也很要求公務機關落實財政紀律,就是要抱持「量入為出」的原則,減少預算赤字、控制公共債務,但社宅自償率實在太低,這也是為什麼中央必須重新檢討社宅政策,轉向鼓勵民間及地方政府興建,並透過盤點國公有土地、整體開發區、促參、都市更新分回等多元管道,穩健擴充社宅供給量能。

關於社宅自償率的問題,荷蘭台夫特理工大學(TU Delft)建築學院博士後研究員于欣可直言,政府恐怕是搞錯帳本。他說:『(原音)蓋社宅的單位,它要蓋社宅,它就蓋,那經濟弱勢的住進來,他的租金補貼不應該由蓋社宅的單位來負擔,應該由社福單位來負擔,那筆帳應該掛在社福單位上,不是掛在蓋社宅或是社宅營運管理的人身上,因為照社宅營運管理它應該收一樣的租金,只是說你租金打折,比如說打8折,那20%、那2折應該是由社福的錢來貼這個,所以完全不應該有這個想法,有這個想法就表示你在把帳本亂搞。』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辦公室主任林育如指出,負責社宅跟社會福利業務的主管機關分屬不同部會,行政院長或政務委員等角色應站出來協調指示社政資源投入社宅政策。她說:『(原音)所以需要有一個更上位的政策去指導說,那是不是有某種程度其實是要把社政的經費資源也一併編進來,可是問題是沒有人去做這樣子的指示,所以住宅部門編預算當然就是編它自己的,它絕對不會去跨到社政部門,可是,就《社會福利基本法》裡面,其實社會住宅是涵括在社會福利的範疇內的,其實在《社會福利基本法》裡面已經有這個意識在了,可是它並沒有去落實到任何一個政策上面。』

民團:為何只要求社宅自償率

OURs都市改革組織政策研究員廖庭輝則指出,根據官方報告,社宅自償率約為64%,真正談不上自償率的是租金補貼跟包租代管政策,他質疑政府為何只要求社宅要有自償率?他說:『(原音)目前全國社會住宅的自償率大概是64%,也就是說,你投入100元蓋社會住宅,到最後社會住宅生命週期結束的時候,你有64元是收得回來,那剩下的36%的部分是需要由政府這邊來補貼,但是租金補貼跟包租代管,它的自償率是0,它一毛錢都不會回來,你錢丟出去就(等同)丟到水溝裡面,而且你每年都要編,所以,如果拿自償率來去比較租金補貼、包租代管、社會住宅這三個政策的話,社會住宅已經是財務上自償率最可行的一個方案。』

于欣可指出,住宅政策工具多元化沒有什麼不好,但應交互使用、不可偏廢,尤其興辦只租不賣的社宅是改善租屋市場的基石,只要政府把越來越多居住品質良好且價格合理的新屋一直釋出到租屋市場,就能達到「良幣驅逐劣幣」的效果,政府實在沒道理提早放棄如此好用又難以取代的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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