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運動協會的治理
前言
「大腦」失靈怎麼辦?(針對連三屆流會): 為什麼會員大會老是流會?是內部溝通斷訊,還是制度設計不合理?如果核心決策層動不了,導致政府預算拿不到、政策推不動,我們該如何引進更透明、更專業的法人治理機制?
• 球員不是「免費用」的(針對失能險、出賽費、肖像權): 從劉錚發文到工會抗議,暴露出「集訓後勤」的陳年問題。如何建立一套標準化的「國手權益保障協議」?讓保險、出賽費與肖像權不再是「每次都要吵」的臨時考題。
• 建立「誠信與安全」的紅線(針對假球、地貼爭議): 從 SBL 假球案到場地安全意外,協會該如何強化防賭監控與賽事硬體審核?除了領政府補助,協會是否該建立第三方評鑑制度,確保比賽對得起球員與觀眾?
• 職籃與協會的「權責合約」: 職業聯盟(PLG/TPBL)與籃協之間,誰該負責培訓?誰該負責選訓?能不能簽署一份長期的「合作備忘錄」,別讓國家隊的組訓每次都像在臨時湊大隊?
解決方向
一、良善治理(與國際組織互動、協會治理、建構完善區域組織)。
二、制定運動規範(場地、器材等)。
三、培育人才(教練、裁判等)。
四、推廣活動(賽事、營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