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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臨時會歷經超過30個小時的馬拉松表決大戰後,今天(22日)三讀通過攸關司法重大改革的「國民法官法」,國人只要年滿23歲就有可能被選任為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未來將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組成的國民法官法庭,「合審合判」本刑10年以上之罪、因犯罪而發生死亡的特定案件,以增進國民對司法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