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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保障員警使用槍械 朝野立委大方向贊同

  • 時間:2019-07-10 11:5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鄭舲
修法保障員警使用槍械 朝野立委大方向贊同
修法保障員警使用槍械,朝野立委大方向贊同。示意圖。(檔案照片/鐵警局提供)

鐵路警察李承翰因公殉職,警政署提出修正「警械使用條例」,讓員警更勇於使用槍械。民進黨立委張宏陸今天(10日)受訪表示,他認同讓員警不用面對司法追償,但不應先透過內部稽核機制限制警察。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也說,修法的大方向他贊成,但要思考實務上如何執行,才能確保社會安全與警察自身安全。

鐵路警察李承翰在執勤時不幸遇害殉職,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警政署已提出修正「警械使用條例」,規劃成立審議委員會,對於警察使用槍械審議,提供給檢察官與法官參考。同時,在國賠部分,也讓員警更勇於執法,不必面對民事或是當事人的追償。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表示,他認為法律作為員警的後盾,不用面對司法,是一定要做、也應該要做的,但對於成立審議委員會,他有不同看法。張宏陸:『(原音)我們可以試圖想,我如果是第一線同仁的話,我也不知道這些人是要怎麼來評斷我是對的還是不對的,應該是說,如果有發生任何爭議,有上法院訴訟情況之下,才要透過這個評議委員會,給警察人員當後盾,而不是變成內部稽核一個機制,我認為不應該是這樣。』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則說,要思考如何執行,才能避免警察同仁為了維護社會安全,讓自己陷於危險境地。曾銘宗:『(原音)大方向我贊成,但細節來看看如何能夠讓實務上更為可行,因為我們不可以一方面要求這些警察去維護社會治安,但是要陷於危險的境界,所以我覺得應該朝這方向,大方向我們贊成,讓他假設沒有重大故意的情況底下,可以很審慎地使用槍械,來確保社會安全,也確保自己的安全。』

對於公共運輸是否應提升見警率?曾銘宗說,運輸業常常碰到突發的重大事件,所以他同意強化警察在運輸業的編制,有足夠警力執行相關勤務。另外,因為公共運輸人來人往,比較不適宜使用槍械等致命性武器,所以曾銘宗認為在裝備部分,也可以配製電擊棒、電擊槍等,避免在執勤時傷及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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