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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免牌照稅優惠 未申請也可適用

  • 時間:2019-08-18 17:43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財政部今天(18日)表示,為提供更好服務,今年8月開始,將主動提供符合身障免課牌照稅資格者的資訊給地方稅稽徵機關,身心障礙者不用自行申請,即可享免稅優惠。

財政部表示,根據使用牌照稅法,提供給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照者使用的車輛,在車主為身心障礙者本人前提下,可免徵牌照稅,每人以1輛為限。不過,先前由於相關資料庫仍未整合,因此還是要由民眾自行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牌照稅減免申請。

財政部表示,為更加便民,提升服務品質,8月起財政資訊中心會運過衛生福利部「全國身心障礙檔」資料,主動審查「全國車籍檔」,篩選出符合身障資格的免稅車輛,主動註記為免稅車輛,並由車籍所在地之稽徵機關通知其所有權人。

換句話說,身心障礙者以後不用自行提出申請,即使車籍日後隨戶籍異動,也可以繼續享有免徵優惠;免稅車輛註記作業全部完成後,若發現有車主忘記來申請,導致有溢繳稅款情況,稽徵機關也將主動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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