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力發電廠2號機點火爭議持續延燒,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30日)表示,台中市政府對相關機組祭出的撤銷操作許可證,環保署已經撤銷,所以是回到展延審查狀態,台中市環保局應依空污法相關規定繼續完成展延審查,在完成准駁之前,中火依空污法得依原許可證繼續操作。
環保署表示,他們尊重台中市政府對於環保署撤銷其廢止操作許可案有不同意見,但這部分的法律爭議是可透過行政救濟等方式處理,雖然行政院已經決議不受理訴願,但如果還有爭議,還是可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而不是一邊申請救濟,一邊又自行認定環保署撤銷於法無據、拒絕適用,直言如此破壞法治運作,讓人無所適從,因此,環保署仍建請台中市政府依法行政。
此外,環保署也說,自行政院通過「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以來,由中央與地方合力推動各項改善空污等工作,空氣品質已經多有改善,雖然中火目前占台中污染物約2成左右,但持續改善進步中,因此,市府施政焦點不應只是關切中火而已,環保署強調,他們會對合理、合法的施政繼續給予支持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