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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公益信託「假公益、真投資」 法務部修法定公益支出比率

  • 時間:2020-11-18 17:1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防公益信託「假公益、真投資」 法務部修法定公益支出比率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鍾瑞蘭說明關於「公益信託」的修法重點,將確保其公益性,避免遭控股化。(歐陽夢萍 攝)

為避免公益信託淪為財團投資或避稅的工具,法務部提出信託法修正草案,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一定會設法解決外界關心的公益比例及透明度兩項核心問題;至於公益支出的比率如何設定,目前還在討論。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鍾瑞蘭也指出,這次修法重點就是要確保公益信託的公益性,避免控股化。

「公益信託」是指委託人為促進一般公眾的利益,將其財產權一部分或全部移轉給受託人,使其依照公益目的及信託本旨管理及處分所信託的財產。由於公益信託程序簡便、資金運用靈活且維運成本低廉,已成為民間參與公益的重要途徑之一。法務部法律事務司18日指出,根據信託公會的統計,到今年9月底,共有260件公益信託,108年度的公益支出約新台幣21億。

不過,由於公益信託享有稅賦優惠,近年傳出多起財團將公益信託作為投資或節稅工具的案例,法務部修正信託法,要避免控股化,確保其公益性。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鍾瑞蘭:『(原音)很多人都是拿公益信託來控股,這就是大家現在詬病的,就是怎麼你的信託財產這麼大額,而且現金的比例很少,但是股票非常多,股票很多的時候,出來的時候公益支出很低,然後又好像可以享受租稅優惠,所以這時候就會有一些問題,所以我們的修法針對這個部分是一個重點。』

鍾瑞蘭指出,這次修法將規定公益信託須符合主管機關鎖定現金總額比率;設立及接收非現金財產達一定價額者,應提出財產運用計畫;信託關係消滅後,財產只得歸屬公益法人、公益信託或各級政府;同時將明定公益支出應符合一定比率,至於比率如何設定,目前仍在行政院討論。

法務部長蔡清祥18日稍早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面對立委高嘉瑜質詢時表示,關於信託法修正,法務部與財政部仍有部分意見不同,行政院政務委員還在進行整合。對於如何訂定公益支出的比率,法務部則態度開放,也提出不同方案供行政院參考,包括須佔總支出50%,或是依收入總額分60%至80%不等。

另外,法務部這次修法也將強化公益信託的資訊揭露制度,包括相關契約、預算書、資產負債表、獎補助及捐贈清冊等,均須對外公開。

蔡清祥指出,對於公益信託,外界關心的是公益的比例及透明,這兩個核心問題一定會想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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