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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體育發展 學者:企業贊助應與體育項目特質結合

  • 時間:2021-08-09 11:4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支持體育發展 學者:企業贊助應與體育項目特質結合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資料照片/萬美玲辦公室提供)

台灣選手在東京奧運表現優異,關於完善體育制度的討論也非常熱烈,國家政策基金會今天(9日)邀集專家學者提出建議。體育界學者認為,體育項目的「贊助」應該跳脫「施捨」的觀念,將體育項目特質與企業結合;與會的超馬選手林義傑也表示,體育署應該升格為體育部,研擬體育產、官、學政策。

台灣選手在東京奧運勇奪12面獎牌,創下史上最佳成績。在代表團成員光榮返國後,外界關於體育環境的改善、體育政策的規劃有諸多討論。國家政策基金會9日邀請國民黨立委萬美玲、中華奧會執行委員黃志雄、前體委會主委戴遐齡、中興大學教授兼運動與健康管理研究所所長余宗龍和超馬選手林義傑等人舉行記者會,對體育政策規劃提出建議。

萬美玲表示,她已經提案修改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之2,除提供贊助企業免稅額度之外,也規定一定比例金額栽培運動選手;修法草案正在朝野協商中。萬美玲說:『(原音)一年我們可以在2千萬的額度裡面,我們提供250%的免稅額,這額度當中我還提到至少要有20%的經費用在運動選手本人栽培上面。』

學者余宗龍表示,體育發展已經到不同階段,企業「贊助」體育活動,不應該只是「施捨」;而是要將體育項目的特質與企業結合,才能長久發展。余宗龍也拋出體育署升格為體育部的想法。他說:『(原音)我們這次空手道、柔道、拳擊成績很好,我們可以跟保全業連結,找保全業贊助。贊助跟施捨不一樣,我們已經進入體壇運動2.0,我們不能再用1.0來看待要別人來施捨我們,我們必須跟別人交換,exchange,我們有什麼好處、我們有什麼連結。』

出席記者會的超馬選手林義傑表示,免稅額度並無法提供企業長期支持體育活動的誘因,且政府也應該給運動員特殊勞動關係的保障,別讓退役的運動員到了40歲才驚覺人生才剛剛開始;應該將運動員職涯和企業結合,可以擁有工作,也可以兼顧訓練和比賽。

林義傑也指出,不應一昧用高額獎金的方式鼓勵運動員,而是要維持運動員、教練、陪練員的關係,他們不應該只是「打工仔」。他認為體育署應該升格為運動發展部,制定產、官、學全方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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