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漁業署今天(16日)表示,10日中國海關總署通報從台灣輸入的石斑魚檢出(還原型)結晶紫一事,經漁業署與地方政府持續追查被通報的2船當次航班相關11場養殖場,魚體抽驗結果都合格。
漁業署指出,已就運搬船同航次繫案11場養殖場,協同地方政府進行移動管制,並逐場抽驗各家養殖場送驗魚體(還原型)孔雀綠、(還原型)結晶紫、四環黴素等項目;另考量環境因素,也就魚塭(土池)加採底土和池水送驗。
漁業署並說,今天魚體檢驗結果先出爐,均未檢出,未查有違法使用藥物。後續會將檢驗結果透過雙方協議平台,與中國大陸溝通,全力保障漁民權益。
漁業署重申,除持續加強管理外,這次事件在相關調查告一段落後,將全案調查結果,循兩岸管道通知中國大陸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