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部今天(21日)表示,主計總處已公布中央機關稿費支給標準調修情形,針對撰稿費和審查費,調幅高達50%到130%,以中文稿件為例,現行規定是每千字新台幣810元到1,420元,修正後改為每千字1,600元到3,000元,或每件2,000元到6,400元;外文稿件則從每千字1,020元至1,630元,調整為每千字2,000元至3,750元,或每件3,000元到8,000元。
文化部提到,將發函各機關,未來辦理藝文採購時,如有涉及稿費支給,建議不低於新的基準,同時也將發函各藝文團體及相關公協會,鼓勵民間參照這項基準支付稿費,導引藝文產業發展正向循環,文化部未來也會促請主計總處,每3到5年依物價指數等情形檢視調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