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35+」初選案,共45人涉《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今天(19日)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香港明報報導,判刑結果如下:
被告 刑期
戴耀廷 10年
區諾軒 6年9個月
趙家賢 7年3個月
鍾錦麟 6年1個月
吳政亨 7年3個月
袁嘉蔚 51個月
梁晃維 59個月
鄭達鴻 78個月
徐子見 50個月
楊雪盈 78個月
彭卓棋 78個月
岑子杰 51個月
毛孟靜 50個月
何啟明 79個月
馮達浚 53個月
黃碧雲 78個月
劉澤鋒 53個月
黃之鋒 56個月
譚文豪 50個月
李嘉達 51個月
譚得志 53個月
胡志偉 53個月
施德來 79個月
朱凱廸 53個月
張可森 59個月
黃子悅 53個月
伍健偉 67個月
尹兆堅 56個月
郭家麒 50個月
吳敏兒 53個月
譚凱邦 51個月
何桂藍 84個月
劉頴匡 53個月
楊岳橋 61個月
陳志全 78個月
鄒家成 93個月
林卓廷 81個月
范國威 50個月
呂智恆 51個月
梁國雄 81個月
林景楠 62個月
柯耀林 79個月
岑敖暉 54個月
王百羽 51個月
余慧明 8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