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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開放 違建弱勢戶也可申請租金補貼

  • 時間:2017-07-19 10:2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今年首開放 違建弱勢戶也可申請租金補貼
花敬群(中)宣布今年首度開放住在違建的弱勢戶申請租金補貼。(劉品希 攝)
內政部今天(19日)表示,去年住宅補貼共6萬多戶,其中租金補貼就佔了5萬8千多戶,核准戶數較前一年成長16%。今年配合住宅法修正,開放承租違建的弱勢戶也可申請,預估申請數量會更踴躍,內政部已提高核准戶數,也會適時與地方政府協調,不排除增加更多名額。
為了減輕中低所得家庭的居住負擔,內政部每年7月至8月間都會辦理住宅補貼。營建署主秘陳貞蓉19日指出,去年租金補貼共5萬8千多戶,相較於前一年度的核准戶數成長16%,除了嘉義縣與新竹縣因為政府財政因素採抽籤外,其餘縣市都是全數補貼。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配合住宅法修正,今年將放寬承租違建的弱勢戶也可申請租金補貼,只要民眾在2016年12月23日以前已承租非合法住宅達1年以上,且為經濟或社會弱勢者,都可提出申請。他說:『(原音)過去租金補貼的申請戶一定要住在所謂合法建築物裡頭,但有相當數量的弱勢家庭可能承租的是非合法建築,例如頂樓加蓋或者是違建等等,我們在今年採取放寬,已經住了超過1年以上,現在仍住在非合法建築下,現在我們認為應給予最辛苦的家庭租金補貼。』
內政部表示,今年租金補貼的計畫戶數雖然已增加到6萬1千多戶,但若申請情況踴躍,符合資格的數量眾多,內政部也會適時與地方政府協調,研商增加補貼核准戶數的可能性。
各縣市的租金補貼金額不同,為新台幣3千元至5千元不等,離島地區為3千元,南部至北部則由3,200元遞增至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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