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部指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第二屆董監事人選經文化部依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第二屆董事為朱宗慶、吳靜吉、劉富美、鍾政瑩(鍾喬)、林淑真、鄭榮興、蘇昭英、路之‧瑪迪霖、朱士廷、高志尚、許勝傑、蔡長海、楊子葆、蔡清華、章文樑等15人。監事為童子賢、楊其文、陳玲玉、張敏玉及李秋月等5人,並由朱宗慶續任董事長。
文化部長鄭麗君對於第一屆董監事圓滿達成任務表達感謝,也期盼第二屆董監事接棒後能持續擴大台灣表演藝術的能量,展現台灣多元豐富的文化,再創表演藝術的新時代。
依「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規定,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監事任期4年,第二屆董監事任期自107年4月2日起至111年4月1日止。未來在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正式營運後,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將全方位帶動台灣北、中、南區域整體文化發展,讓各地民眾都能看到最精彩的表演,落實文化平權,同時讓台灣的表演團隊登上最好的舞台,將台灣表演藝術能量帶向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