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促黨李姓副主席涉嫌提供資金,並收購逾千份郭台銘連署書,遭檢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8日)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判處李男2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600萬元,向公庫支付300萬元,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中央選舉委員會於2023年9月18日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名單,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於當年10月間在全台各地發動連署。
檢方起訴指出,李男於2023年10月間受北投陳姓溫泉大亨(另案判刑)委託,涉嫌提供150萬元資金並指示7名共犯,以每名連署人300元為對價,各自向不特定連署人收購連署書,共計收購超過1000份連署書。
台北地檢署認定,李男等8人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連署行賄罪,依法提起公訴,並宣告沒收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