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天(14日)表示,中選會今年2月間共收到64案罷免案,扣除不受理或重複送件者後,共有61件罷免案;其中經各地依法定程序完成查對作業後,或可能涉及偽造情事或有往生者連署者計41件。中選會表示,迄11日為止,已依法循例向最高檢察署告發者達39件,剩餘2件待彙整資料後,會依法告發,並未有差別待遇。
中選會也表示,13日為止,各地選委會並未收到任何二階連署送件的罷免案。
罷免連署進入大學校園引發爭議,中選會表示,公職選罷法第86條就罷免「辦事處」做規範,該條並非就「連署站點」及連署活動做規範。中選會表示,罷免「辦事處」與相關「連署站點」或其擺攤之相關活動是兩回事。
中選會表示,「連署站點」或其擺攤的相關活動所涉及相關法律、自治法規等,往往與公職選罷法無涉;若可能另涉及教育基本法或大學自治等範疇,或行政中立法或其他法律規定部分,則並非選務機關執掌範疇;因此中選會不予評論。中選會也請特定媒體或有心人士,勿因自行混淆而有造謠或散佈不實訊息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