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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會:針對鼓吹戰爭宣傳 應儘速立法規範

2025-04-02 12:17(05-04 02:30更新)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人權會副主委王幼玲(右)與人權會顧問蕭新煌(左)2日公布國民人權意識調查結果,王幼玲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說明人權會對於中配因發表武統言論而遭驅離的立場。(歐陽夢萍 攝)
人權會副主委王幼玲(右)與人權會顧問蕭新煌(左)2日公布國民人權意識調查結果,王幼玲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說明人權會對於中配因發表武統言論而遭驅離的立場。(歐陽夢萍 攝)

對於近期中配因發表武統言論而遭廢除居留許可、限期離境等事件,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王幼玲今天(2日)表示,公政公約第20條明訂應以法律禁止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但台灣目前仍無相關法律規範,人權會認為應加快立法的腳步。王幼玲也指出,由於此事涉及許多層面,因此,人權會會廣蒐意見,並納入這次兩公約審查的獨立評估意見。

近期包括網紅「亞亞在台灣」等幾名中國配偶因在網路上發表支持武統言論,遭內政部移民署廢除居留許可、要求限期離境,聲援團體質疑此舉違反言論自由及家庭團聚權等。

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王幼玲今天回應媒體提問時指出,人權會確實曾在例會中討論「亞亞案」。人權會認為,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20條明訂應以法律禁止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在歷次國際審查也有國際委員提出須以法律規範,但台灣至今沒有展開相關立法工作。在近日發生中配事件後,人權會認為應加快立法的腳步,以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王幼玲說:『(原音)有關於鼓吹戰爭的宣傳應該要有明確的法律的規範,包括去界定什麼是鼓吹、什麼是戰爭,現在到底是不是戰爭的狀態、宣傳等,這個法律的明確性。 是不是要用刑法,當然也有其他的專家有提到可以用民法等等,這些應該要有一個總體的來趕快推進。』

王幼玲表示,內政部是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授權訂定的許可辦法,裁定中配有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全之虞,因此取消其居留權,就法治國的標準,必須考慮行政措施是否適當、是否符合法律明確性、程序是否正當、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人權會認為內政部有其審議機制,且中配也有尋求行政救濟。

不過,王幼玲也指出,至於適不適當,各界有許多不同觀點,包括從國安的角度、從言論自由的角度、或是從家庭團聚權等角度,因此,人權會經討論後,認為應多收集各方及專家學者的意見,並納入這次兩公約審查的獨立評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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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 武統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中配 亞亞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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