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雪崩危機/班次腰斬43% 客運是沒人坐還是沒人開?
電動汽機車數量增加,但社區大樓裝充電樁比率偏低,因為住戶擔憂電動車引發火災等安全問題。內政部政次董建宏今天(13日)表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條件,內部對防火區劃有提出建議,檢討研議修正「建築技術規則」,預計在3至6個月提出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3日邀請內政部等官員,針對公寓大廈裝設電動車充電裝置的相關法令、國家標準、建築設計、管理維護、火災預防措施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表示,內政部已於2019年5月29日修訂建築技術規則,明定新建建築物需預留電動車輛充電設備裝設空間,另外,針對既有公寓大廈裝設電動車輛充電裝置,已公告相關指引。
董建宏提到,由於電動車若起火的話,燃燒時間長、不易撲滅及須用水降溫,消防署已規範汽車修理廠、室內停車空間需設置自動灑水;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也研究相關預防及救災方式,近期已取得部分成果,同時針對防火區劃提出建議,後續將修正「建築技術規則」。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質詢時詢問,目前是否有相關修法期限,董建宏表示,公寓大廈加裝充電樁最大顧慮是安全,因此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條件,目前預計在3到6個月內提出相關修法草案。董建宏:『(原音)相關立法修正,希望在3到6個月之內,把相關法規做一次檢討,因為有一些涉及技術研議,建築研究所的技術研議可能要花一點時間討論,包括排煙設備等裝置,需要相關實驗才能確認如何達到最佳安全,因為要設在地下室。』
此外,朝野立委都關切目前需由管委會同意才能設置充電樁,是否考慮下修管委會同意門檻,國土署長吳欣修說,這部份的確有討論過要修法,但前提是要把安全性與車主責任定義清楚,才能正式提出法案,這部分涉及消防與防火區劃規定,若無法確認達到安全標準,行政院覺得要優先做完才能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