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YouTube| Podcasts|
|
推播熱門報導

廢核團體提修法 籲解決核安、核廢再談核電

2025-03-11 10:52(05-05 21:15更新)
撰稿編輯:劉品希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11日舉行記者會,呼籲立院先修核安三法,再談是否使用核電。(劉品希 攝)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11日舉行記者會,呼籲立院先修核安三法,再談是否使用核電。(劉品希 攝)

311日本福島核災至今已14年,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天(11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強調福島核災仍是進行式,他們將在立法院本會期提出民間版「核安三法」與「核廢選址法」,呼籲立法院列為優先法案,先解決核安、核廢問題,才有資格談是否繼續使用核電。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11日上午舉行記者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全球核能發電量逐年衰退,2023年全球核能發電占比僅9.1%,台灣2024年核能發電量占比則為4%,目前國內僅存最後一座運轉中的機組核三廠2號機也將於今年5月除役,但立法院在野黨卻將於本會期推動核電延役修法,讓核電廠使用年限從40年延長為60年,並將「非核家園」改為「非碳家園」,對於核電廠老化、核廢料重啟等問題卻隻字不提。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強調,福島核災仍是進行式,他們反對核電延役草率修法,並宣布將於立院本會期提出民間版「核安三法」與「核廢選址法」,明定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的範圍不得小於30公里,將健康損害、經濟損失、環境損害等也納入核災事故賠償範圍,並刪除因國際武裝衝突、重大天災的免責條款;此外,增加對選址的規範,要求採國際最高安全標準。她說:『(原音)因為我們國家的國土面積非常小,萬一發生一次的核子事故,事實上可能整個國家都會受到影響,很多人會受到影響,所以我們的選址應該要採世界最高的標準,所以我們認為應該責由核安會去蒐集世界各國的規範,然後整理出最嚴格的規範,經過聽證會大家來討論,訂出一個選址的規範。』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則指出,日前核三廠發生冷卻塔燃燒火災事件,顯示台電與政府對於核災應變的準備仍有所不足,核三廠從1984年運轉至今已發生超過30次大大小小的異常與違規事件,且核三廠東側緊鄰恆春活動斷層,西側外海則有逆衝斷層,相關耐震補強措施都尚未完成,如何確保持續安全運轉?他們呼籲應先確保核安,並在符合世代正義的情況下完成核廢選址立法,才有資格談是否繼續使用核電。

此外,同樣反對核電延役的台灣環境保護聯盟11日上午則是先到總統府前凱道舉行快閃行動,接著在立法院前舉行記者會,批評在野黨立委以政黨及個人利益為優先,漠視核電危險、昂貴、遺害萬年的真相,因此,他們加入大罷免行列,發起罷免擁核立委行動。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進一步了解隱私權政策。 
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