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針對一般性補助款調減新台幣636億元,引發地方政府不滿。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政院提出追加預算或釋憲法庭可作為解方。政大財政學系主任陳國樑認為,政院以改列「未分配數」方式減列預算非真實刪減,若真刪恐違法。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遭立法院刪減新台幣2076億元,不過在通案統刪金額達940億元。行政院因調降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636億元,引發許多藍營執政縣市反彈。台北市長蔣萬安等8位縣市首長向行政院提出行政訴願,要求恢復原額撥付。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行政院在預算刪減後,選擇調減一般性補助款雖有其政策考量,但是否符合法制仍有討論空間。他指出,目前的補救途徑有2種,由行政院重新提出追加預算案,另外,憲法法庭針對整體預算審議是否違憲進行審查,鍾佳濱說:『(原音)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立法院可以為自己,違憲的決定重新對於中央政府總預算,進行補救的程式當然這個是,前所未有的我必須強調過去這一整年多來我們遇到,很多藍白控制的國會多數,造成了許多憲政過去的憲政沒有的先例,都必須透過憲法法庭透過,司法權來進行解套。』
政治大學財政學系主任陳國樑直言,事實上行政院未實際刪減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而是利用改列「未分配數」,雖形式上未直接刪減,但實質上卻已違反《預算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陳國樑說:『(原音) 行政院如果真的把一般性補助款的金額刪掉的話,那就是違法事證明確,那你說它違反什麼法,違反的法具體來看的話其實有兩個,第一個就是《預算法》、那第二個法就是《統籌分配稅款辦法》,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款辦法。』
陳國樑表示,行政院調減一般性補助款雖改以「改列未分配數」,但實際上對財政脆弱的地方政府造成沉重打擊,他強調,一般性補助款的主要用途在於彌補地方「基本財政收支差額」,支應鄉鎮公所基層行政、人事費用與基礎社福開支,若遭大幅縮減,影響的將是最基本的民生運作。
陳國樑強調,行政院以提出「追加預算」補回經費的構想,他直言,認為此舉不符合《預算法》關於追加預算的法定要件,他呼籲,政府應重新檢視補助制度設計,不應讓財政最脆弱縣市政府,變成政治承擔最高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