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部最新統計,在台灣有21.3萬名外籍看護,其中,家庭類看護工超過19.7萬人,這群人至今仍被排除在勞工保險的保障之外,是所謂的勞保孤兒。為了爭取勞保權益,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號召家事移工在本週日(15日)到勞動部門口陳情,要求勞動部落實家事勞工公約的精神。
為了保障家事勞工的權益、肯認家事勞動的價值,國際勞工組織在2011年6月16日通過家事勞工公約(Domestic Workers Convention, ILO-C189,簡稱C189號公約),並將6月16日訂為「國際家事勞動者日(International Domestic Workers' Day)」。然而,根據勞動部公告,家庭類看護工是目前唯一不適用《勞基法》、無法加保勞保的移工工種。
為了響應國際家事勞動者日,並考量在台灣的外籍看護通常只能在週日外出休假,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號召移工在本週日(15日)到勞動部門口陳情,要求勞動部落實C189號公約的精神。
工會秘書黃姿華指出,隨著外籍看護工來台年限逐漸鬆綁,從一開始的3年,到現在最長可達14年,甚至如果轉換為中階移工的話,可以待得更久,可見移工已經不再只是臨時工,而是在台灣長期工作的勞工,因此勞保保障必不可少。她說:『(原音)長期在台灣工作,等於是把他人生中所有非常重要的人生階段,可能都會在台灣經歷,所謂生老病死,就是包括說,他可能會在台灣結婚生子,或者是遭遇受傷或疾病,或者是遭遇喪親,甚至說他如果不幸地遇到災難,發生死亡的狀態,以及說他的老年,可能這輩子都會貢獻在台灣,他最精華的勞動力都貢獻在台灣了,那他的老年如果沒有老年給付的話,他等於就沒有退休金的保障。』
黃姿華表示,本週日集會共有2個訴求,第一,希望政府將所有家事移工納入勞保強制納保對象,第二,工會不希望因為家事勞工勞權的提升,而影響到長照需求者的權益,因此,希望提高政府的保費分攤比例,以減輕長照家庭的經濟負擔。